我要杀人:李梦阳是明代什么核心代表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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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梦阳(1473~1530)

明代文学家。字献吉,号空同子。庆阳(今属甘肃)人。出身寒微。曾祖父赘于王氏,父恢复李姓。弘治六年(1493)举陕西乡试第一,次年中进士。因连丧父母,在家守制。直到弘治十一年,出任户部主事,后迁郎中。弘治十八年四月,因弹劾"势如翼虎"的张鹤令,被囚于锦衣狱,不久宥出,罚俸三个月。出狱后,途遇张鹤令,李梦阳扬马鞭打落其两齿,可见他嫉恶如仇的强硬态度。正德元年(1506),因替尚书韩文写弹劾刘瑾奏章,被谪山西布政司经历,不久又因他事下狱,赖康海说情得释。刘瑾败,复起任原官,迁江西提学副使。后因替朱宸濠写《阳春书院记》而削籍。

李梦阳鉴于当时台阁体诗文存在"□缓冗沓,千篇一律"的弊端,决心倡导复古以救其痿痹,确有一定进步作用。他认为"宋人主理不主调,于是唐调亦亡"(《缶音序》);同时也鄙弃中晚唐诗,认为"至元、白、韩、孟、皮、陆之徒为诗,始连联斗押,累累数千百言不相下,此何异于入市攫金、登场角戏也"(《与徐氏论文书》)。主张古诗学魏晋,近体学盛唐。他的主张影响甚大。《明史·文苑传》说他与何景明"倡导复古,文自西京、诗自中唐而下,一切吐弃。操觚谈艺之士,翁然宗之"。然而,李梦阳过于强调格调、法式,未能很好地从复古中求创新。尤其在他与何景明的辩论中,意气用事,论点更趋偏激,导致刻意古节、泥古不化的流弊,甚至走上抄袭剽剥的道路,反而扼杀诗歌创作的生机。直到晚年,他有所悔悟,在《诗集自序》里,承认"真诗乃在民间",而自己的诗是情寡词工,并非真诗。

李梦阳创作的乐府和古诗较多,其中有不少富有现实意义的作品,且寄寓了作者力求有所改革的政治理想。

李梦阳的乐府、歌行在艺术上有相当成就。他善于结构、章法,如《林良画两角鹰歌》从画说到猎、从猎生发议论,后画猎双收,很见功力。但时有雕凿之痕,并未臻于自然流转的神境。另有部分乐府模拟严重,不足取。除乐府、歌行之外,李梦阳的七律也有特色。他专宗杜甫,七律多气象阔大之辞。如《台寺夏日》对台寺的描绘,很有磅礴飞动的气势,并蕴藏着鉴古知今的情思。他创作七律,也能注意开阖变化。王维祯认为:"七言律自杜甫以后,善用顿挫倒插之法,惟梦阳一人。"但也应看到,李梦阳的七律并非全是雄浑健拔之作,还有少数兴象飘逸、风味盎然的诗篇。如《舟次》"贪数岸花杯不记,已冲风雨□犹牵",《春暮》"荷因有暑先擎盖,柳为无寒渐脱绵",用词精警而自然,情趣横生而不落俗套,另具一种风致。

著有《空同集》66卷。

是明代前七子的核心:
前七子是明代弘治、正德年间,以李梦阳、何景明为核心,包括徐祯卿、边贡、王廷相、康海、王九思等人的文学群体。提出"文必秦汉,诗必盛唐"的口号,目的是扫荡台阁体的无聊文风,力图恢复文学自身的独立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