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buntu安装firefox包:抢夺的过程中过失至人死亡,应该如何定罪?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科新闻网 时间:2024/04/26 15:52:11
在我国转化犯这一理论是在九七年刑法典中出现的新现象,转化犯这一概念目前在法学理论上还没有形成理论,转化以在刑法条文中规定的罪名单独定罪处罚。而我看了结果加重的情形,没有明文规定“抢夺的过程中过失至人死亡”以过失致人死亡罪的加重情节定罪量刑,我们应该如何定罪?谢谢
看来我的问题没有问清楚。抢夺的过程中过失至人死亡这种情况是以“过失致人死亡罪的加重情节定罪”还是“抢夺罪和过失致人死亡罪数罪并罚”?
我同学说书上的正确答案是:“过失致人死亡罪的加重情节定罪”。也就是说由抢夺转化为过失致人死亡,我查了相关内容,转化犯这一概念目前在法学理论上还没有形成理论,而是表现在刑法条文中,而我国具体法条中并没有规定“抢夺的过程中过失至人死亡”的具体规定,

这种情况下我们可以转化吗?转化的根据是什么?

如果说不可以数罪并罚那么理由是什么?

小弟不才,谢谢高手指点~

抢夺和过失 看情况 抢夺的赃物价值 还有过失的经过 最好说一下 抢夺比抢劫要轻点 过失死亡的话3年上7年以下情节轻的话 3年以下 2个罪名加起来 两罪一起话还可以减一点 比如抢夺是2年 过失杀人是5年 那我想一般会判6年左右` 现在减刑的幅度为百分之三十 大概4到5年就可以出来

  抢夺过程中致人死亡的有可能构成抢劫罪。
  《刑法》第二百六十九条 犯盗窃、诈骗、抢夺罪,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携带凶器抢夺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二百六十三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简单说,应当判2个罪.一是抢夺罪,一是过失致人死亡罪.最后根据数罪并罚的原则来判定最后的刑期.
抢夺行为是直接夺取财物的动机,即直接对财物实施暴力而不直接对人的身体行使暴力;实施抢夺行为的,被害人可以当场发觉但来不及抗拒,而不是被暴力制服不能抗拒,也不是受胁迫不敢抗拒。这是抢夺罪与抢劫罪的关键区别。即使行为人夺取财物的行为使被害人跌倒摔伤或者死亡,也不成立抢劫罪;对伤害与死亡结果另成立其他犯罪的,视情况从一重论处或者与抢夺罪实行并罚。但是,如果行为人携带凶器抢夺的,则应以抢劫罪论处。(转)

1、“抢夺的过程中过失至人死亡”首先应认定为这已经不是抢夺了,而是“抢劫”;
2、这是一种标准的抢夺转化为抢劫型的犯罪。抢夺是乘人不备手段,而抢劫是使用暴力,在抢夺过程中致人死亡是标准的抢劫犯罪,即使死亡原因是个人的原因猝死。
3、这个案件以抢劫罪认定,而且致人死亡情况严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