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莱山哪个楼盘好:我能够要回我的订金吗?懂法律的来看看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科新闻网 时间:2024/04/29 13:53:03
我要买房子,看了一间房子后和房主谈价钱。谈好后交了一万元定金,回家后想想不太随心。当时房主给我开据的是一个收到条。是这样写的:
收条 今收到XXX买房款订金一万元正,如有违约订金概不退还。全部房款 XX元,待搬家时交齐。收款人:XXX
这个算是合同吗?收条上没有我的签字。如果算合同的话好象没有规定他违约后的责任认定。另外我们还没有规定搬家的日期。我可以拖下去吗?
有什么法律依据吗?请写详细点。谢谢了
我现在不想买了,我能要回订金吗?

该收条因为没有你的签字,因而不叫合同,它仅仅是个收条而已。由于其不是合同,因而所谓“如有违约订金概不退还”的语句不能算是你们双方的约定。但你是否可以要回订金,还要结合其他事实材料才能确定。

因该订金有补充条款“如有违约订金概不退还”,具有定金的效力,如果未违反《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21条规定,“当事人约定的定金数额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百分之二十的,超过的部分,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你无权要求对方返还;
虽然没有约定搬家的时间,你可以拖,但你却不能要求返还定金。

可以要回,因为你们签定的不是合同,是收条,里面的约定不具有强制性.并且你坚持认为你所付的是订金,就没有问题了.

可以,只要是"订金",而不是"定金"便可;
从法律上来说也有依据的.但要是"定金"的话就要不回了.

1.首先,因该订金有补充条款“如有违约订金概不退还”,因此这笔钱具有定金的效力。
2.第二,如果此定金数额超过主合同标的额,即房屋价格的百分之二十的,超过的部分,你可以要求原数返还。未超过的,无权要求返还。
3.你在问题中提到“这个算是合同吗?收条上没有我的签字。”我想,你问这个问题的初衷应该是想要回这笔定金。但其实你这个问题,问的是没有道理的。因为,如果你出具这个收条,那么不用讨论这是不是“合同",它约定的定金效力不会改变;如果你不出具这个收条,对方完全可以否认曾经收到过这笔钱。你还是无法追回这笔钱。
4.你提到“合同中没有规定他违约后的责任认定”,这一点并不影响定金的效力,以及你所承担的定金不予返还的不利后果。
5.关于你们没有具体约定搬家日期,你是可以暂时拖延一段时间的。但是,如果经对方催告并给与一段合理时间让你搬家,你还是无动于衷的话,那么,法律上可以推定认为你属于“根本违约”。那么,你要求返还的定金还是会得不到支持,反而会可能被要求承担“缔约过失责任”(当然以对方存在实际损失为前提)
6.建议你,这件事情不要久拖不决,因为主动权并不在你手中,对你并没有好处。实际生活中,你完全有变通的办法,并不是不能解决,例如跟房东很好的协商,说出你的困难,动之以情;找到新买家,把定金成本转嫁到新买家。

一、你手上的收条虽然不是合同,但它证明你们之间存在事实合同(口头合同)《合同法》“第十条第一款: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

二、“订金”的实质是买卖双方达成房屋买卖意向,准备进一步协商前交纳的意向金。而“如有违约订金概不退还”因为没有你的签字可以不予承认。一万元应该退还。
如果写的是“定金”那么根据《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五条:当事人可以依照《担保法》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双方责任明晰,一万元可以不退还给你。

三、不想买不能无限期拖延根据《民法通则》第八十八条第二款第二项、《合同法》第六十二条第四项规定“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疑随时履行,债权人可以随时要求履行,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建议尽快协商。钱应该能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