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高无上:因为诈骗被判刑,出来后用不用还钱了?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科新闻网 时间:2024/05/12 18:00:42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64条、对犯罪分子犯罪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责令退赔。对受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及时返还。违禁品或供犯罪使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收缴的财物及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自行处理或挪作他用。
综上所述,诈骗罪犯罪分子,在被刑事处罚后,是不能免除其返还受害人合法财产,也就是诈骗所得的法定义务的。
因为这是刑法的原则。否则刑法保护公民 法人 人身和财产合法权益的立法目的,就无法实现。
所以,犯罪分子在接受刑事处罚前或之后,只要有偿还能力,就应当依法返还诈骗受害人的财物。没有偿还能力,亦应当分期偿还。

看法院如何判的了,如果判决了继续追缴赃款,那么还是要还的.

当然还要呢
世上不可能会有那么好的事的
只是要看债主是好是坏了

如果同时有附带的民事诉讼
当然就要还了
要是没有,就不用还了!!
不过我想不还,良心一辈子都不会安的!

如果提起了附带民事诉讼或者民事诉讼,人民法院也依法作出了判决,则必须偿还,否则将强制偿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