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加装电梯政策2017:请问城管部门的这一罚款是否合理?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科新闻网 时间:2024/05/04 16:38:20
本人为个体户,于一星期前重新漆刷商店招牌,因事务繁忙无法抽身去城管部门办理招牌相关手续费用(大概200左右).本想这几天就去办理,但在营业时被城管部门发现,并以未办理招牌费用为由,要求罚款500元.本人商店是老字号,招牌费用曾经已缴纳过,这次重新漆刷只是在原来的文字后面加了图案,但城管认为这是重新做招牌,要求罚款.
本人对此不以为然.请各位高人赐教,城管部门的这一罚款措施是否合理?谢谢!

各地的店名招牌管理规定是不尽相同的,不知你是哪个地方的。但大部分地方规定,招牌登记需提供设计图案(图样),一经登记不得擅自变更,如果需变更,得向原登记机关办理变更手续。未办理变更手续的,可能会被管理机关处以罚款。
按你说的情况,城管部门的罚款可能是有依据的,但具体要看你们城市的招牌管理规定。

是这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