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消除眼睛水肿:妻子能否取得该房屋的所有权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科新闻网 时间:2024/05/05 07:10:14
各位网友大家好!请大家跟我出点主意我该怎么办?
我在一个县里面工作,我向银行贷了点款让丈夫在市里面租了一家门面做生意,当时夫妻感情还算很好,由于从市里面坐车到县里需要三十多分钟的路,所以丈夫一般要隔一段时间才能回来,出于信任的关系我很少去他做生意的店里。当时店里请了几个员工,其中有一个女的,由于长得比较青年,时间一点双方之间发生了爱昧关系。我当时还不知道。直到2004年听店里其他的人说我才知道丈夫与她在一起同居了很长时间,后来我就把县里面的工作辞丢了来到店里,并且把哪个女的赶走了,也跟丈夫大骂了一架,但由于结婚也有十几年了所以也未提出离婚,后来我就限制他与哪个女的来往。但到了2005年我才知道原来丈夫还为哪个情人购买了一套房子,房子的户主登记是哪个情人的名字,房屋是按接还款,房子是2003年买的,后续的钱都是丈夫付的,我到银行查了,银行每月都从丈夫的帐户上划走一定的买房钱(由于是按接所以每月要交一点)。所以现在我非常生气,一、请问广大的网友我现在能否要求哪个女的把房子返还给我?二、如果我去法院打官司需要提供哪些证据?三、怎么提起诉讼?四、提起何种之诉?五、如果我去法院起诉我是如何陈述我是要求哪个情人把房子给我们,还是要求哪个情人把丈夫购买房子的钱给我们? 谢谢!

可以要回房子。
根据我国婚姻法,夫妻婚后所得属于双方共同财产(前提是你们没有约定财产归各自所有)。对于诸如买房之类的重大处分财产行为,需经过夫妻双方协商决定。你丈夫未经你同意擅自将房屋赠与他人的行为当然无效。

我想法院是不会支持你的诉讼请求的!
不过你可以在和你丈夫离婚,分配财产时请求法院让你丈夫补偿你!

该房子属于你们夫妻共同财产,完全可以将房子要回,只是举证有相当的难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