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送寻找感受:98年的3万等于现在多少???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科新闻网 时间:2024/05/07 07:40:13
我98年3万买的单位办的房产证房子个人有85%的产权单位15% 现在原单位地皮买给开发商了单位说按原来的价格给我钱 退钱 我不答应 请各位帮忙出主意和相关的法规 我该怎么办??一起的还有20多户
问题补充:当时没有给土地证土地是单位的

很明显是欺诈行为
原来的价格和现在的价格不能等同
一定要把物价上涨因素计算在内
态度要明确不能含糊
就直接说要配得起98年的3万的现在的价格
当初你出3万的时候单位有开收据没有
一定要保留
一起的有20多户要互相做证
不要被单位蒙着说没用
有互相做证奠底,交涉起来方便很多
另外不能按照开发商给的价格
一定要能对得起98年3万的价格
我给估计个价格,8万到10万
如果地段非常好,可以提到20万

《宪法》规定: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宪法是国家根本大法,违法宪法,按以前的说法就是反革命罪)

1、如果拆迁你们的房子是为了政府公益事业用途,那么会有个政府价和你买,不管你卖不卖,都得卖。

2、如果你们的房子是作为商业用途卖给了开发商,那么价格按法律规定,是由你们双方定的。

3、单位如果说按98年的3万元返回给你,那么你也可以按98年房子价格的15%向单位买剩下的产权。

产权占15%的反而拿了土地证??

不能这么算,应按百分比算,比如现在卖出去是100,你就应拿85%,就是85

15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