暴龙之王爵德和克鲁什:律师请进!~急!!!!!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科新闻网 时间:2024/04/30 00:37:46
我的一个朋友是烟台的,16岁那年去了济南读书,认识了一个男孩,从此他们便同居了,男孩也将他带回了家里住,一直这样住了4年,在这四年内女方多次堕胎,并带环,当女方父母得知后(只知道在男方家住,具体细节并不知道),便阻止他们交往,从此将女孩逼回了家,但他们并没因此而失去联络,二人以发短信联系,女方决定就算二人在一起也不会再去男方家住,事后男女方想出了一个办法,那就是男方搬到女方所在地,当然这是背着所有的人,男方过来后他们又开始同居,女方家人并不知情,再后来男方因为朋友结婚回老家了,在这期间,女方找到了另外一个喜欢的男孩,便提出分手,可男方却使出多种手段不让他们在一起,而且把他们之前在一起的一切都告诉了另外这个男孩,女孩很伤心很难过,在这个时候他的前任男友跟他提出要5000元的要求,请问他的前任男友有权要吗?如果有权的话为什么?烦请详答,跪求!!!
最重要的是这男的不怕死,什么事情都能做出来,而且他说过要让女方家人陪他一起死。现在如何让他稳定住?

把前任男友叫来,煽他几个耳光,跟他说,不能给别人幸福,就不要妨碍别人!顺便告诉他,下次见到,再打两个耳光。如果提出钱的问题,告诉他,我会报警的哦。
爱一个人,就给他自由吧。

如果前男友以过去的短信为要挟,敲诈钱财的话,则可报警。

无权!当初双方在一起都是自愿的,而非强迫性.

无权的民事请求
当事人双方在恋爱期间
属于自愿生活在一起
尚未领取结婚证书
不负有夫妻之间权利义务关系

这叫哪门的事啊.真晕!怎么感觉像是我大学里的事情刚刚发生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