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强决斗王本子:询问一下这个案例如何解决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科新闻网 时间:2024/04/29 13:25:11
甲欠乙的钱,但是双方所签定的借款合同遗失了.乙想让甲偿还欠款,甲说,我以前是欠了你的钱,但是我已经还你了.在这种情况下,乙应该怎么做来保障自己的正当权益?

没有书面证明,且对方拒绝承认,乙主张的债权很难获得公力救济。即使起诉,也会因为举证不能而败诉。如果诉讼至少要寻找两个无利害关系人(不是亲友或合同当事人等利害关系人)来证明借款事实的存在。即使找到两名无利害关系的证人,法院也可能采信甲的证词:甲说,我以前是欠了你的钱,但是我已经还你了.因为,你原来就有书面字据,现在没有了,极为可能是甲还钱后,你还给甲的。

你比较可行的办法只剩私力救济了。比如:在甲的单位、家里用磨人的方式来讨债了,当然,前提是这笔钱值得你这样浪费时间成本和累心。

一般情况下,想通过法律途径收回欠款,无解。
如果钱不多的话,就算了,花钱认清一个人。
钱多的话,应该是会有人帮乙要回钱的。

哟,问题越来越复杂了,我喜欢看这样的案例,恩,受以前男朋友的影响!~

关键在甲乙双方在签定借款合同时有没有第三、四人在场,如果有就可以找他们作证。或者如果合同是手写的,那看原来那本纸上印下来的痕迹,如果有甲方签名,一样有效。实在没有就只有死缠烂打,抓着不放,天天上他家烦他,找正规的收帐公司采取合法的手段收取。前提是这笔钱有没有必要这么做。

对~让他举证,拿出收据来~~

不过就怕他到时候说没借过你的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