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奇宝贝快龙vs喷火龙:我们家的房子在离厂区5米--50内是否安全(环保)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科新闻网 时间:2024/04/30 21:10:16
后门不到5米是个化工厂,生产铝制品及印染厂用得着的柔软剂,生产过程中还使用煤;东面有个焊割器材厂,厂内除了进行零件加工之外还要进行零件化学处理,包括使用硫酸盐酸硝酸双氧水等,而这些废渣基本排入家南边30米的大运河中,以前排入家门口10米的小河中。
在500米范围内有多个化工厂,多个钢珠厂,多个用煤企业以及倾倒大量生活和工业垃圾的地方,家门口30米内还有一条被破坏的水泥路,漫天灰尘...我不光靠文字说我可以随时上传图片。
我们实在不知道如何解决此事,但是我们明白我们这里的污染实在严重过头了,从运河打上来的灌溉稻田的水居然是臭的...
给我点启发,我们该怎么做?希望能找到恩人。
希望能够详细一点专业一点。比如说根据法律哪一条款等。

如果你们家不是违章建筑,那么你们完全可以起诉这个化工厂,你们将有100%胜诉的把握,因为这时化工厂将负责举证的责任

告他们去,我支持你!

最高人民法院27日出台了《关于审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列举的方式,对刑法有关条款规定的环境污染事故造成“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人身伤亡的严重后果”、“严重危害人体健康”及“后果特别严重”作出了明确、细化的表述。

司法解释指出,环境污染事故致使公私财产损失三十万元以上;致使基本农田、防护林地、特种用途林地五亩以上,其他农用地十亩以上,其他土地二十亩以上基本功能丧失或者遭受永久性破坏的;致使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死亡五十立方米以上,或者幼树死亡二千五百株以上的,均属“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情形。

司法解释明确,致使一人以上死亡、三人以上重伤、十人以上轻伤,或者一人以上重伤并且五人以上轻伤的,属于“人身伤亡的严重后果”或者“严重危害人体健康”情形。

司法解释还列举,致使公私财产损失一百万元以上;致使基本农田、防护林地、特殊用途林地十五亩以上,其他农用地三十亩以上,其他土地六十亩以上基本功能丧失或者遭受永久性破坏的;致使三人以上死亡、十人以上重伤、三十人以上轻伤,或者三人以上重伤并十人以上轻伤的,均属于“后果特别严重”情形。

司法解释还明确,“公私财产损失”,包括污染环境行为直接造成的财产损毁、减少的实际价值,为防止污染扩大以及消除污染而采取的必要的、合理的措施而发生的费用。

根据《环保法》到你所在地的环保监测站投诉,你会得到帮助的。现在有的地方110联动,报警也是可以的。

如果你们家不是违章建筑,那么你们完全可以起诉这个化工厂,你们将有100%胜诉的把握,因为这时化工厂将负责举证的责任。

原则上居民区根本就不能建设厂房,尤其是化工厂。看样子你们那里的问题很严重,你可以向环保局反映,但不能全部依赖。最好向媒体求助,要有很好的耐心。看你们那里的问题已经很严重了,估计会有人出面解决的。现在中央非常重视这个问题。为了子孙后代你要付出一定的代价:不断反映问题,还要留下你的真实姓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