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池古诗手抄报:特区法律:如果在特区犯死罪,怎么判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科新闻网 时间:2024/04/27 19:54:49
好象香港没死刑的,那么按中国的法律要死刑
会怎么样判
有没有类似的案子

一,关键看案件在那里审?
1,在香港审的话,由于香港没有死刑,香港的法院又有终审权,因此不会判死刑。
2,在大陆审的话,大陆有死刑,只要罪大恶极,必须判处死刑。会判死刑。

二,典型案例,前几年轰动一时张子强案件,他在香港绑架富翁勒索了几十个亿,逃到大陆,后来大陆以他走私贩卖军火把他毙了,这案子香港也有审判权,但香港没有把他引渡,

特区刑事犯罪要按照中国刑法,该死刑还是死刑

我国法律对于刑事管辖权双重适用属地与属人原则。

也就是说,只要是在我国(指大陆,不包括港澳台)境内犯罪的,我国均有管辖权<属地管辖>;只要是我国大陆的公民,不论在世界任何地点犯罪,我国均有管辖权<属人管辖>。

但是,犯罪地不认为是犯罪的一般除外。比如:中国公民在该国实施该行为在该国不认为是犯罪,我国一般也不予制裁。但是,中国公民在外国实施反对中国政府的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即使外国不认为是犯罪,我国也认为构成犯罪,拥有管辖权。

但是,由于各方都是主权国家,因此,如果没有引渡条约,我国的管辖权可能不能实现。

对于香港等地,由于,香港特区高院具有终审权,香港特区适用的是基本法,因此,香港法院有权依据基本法对抗我国刑法的域外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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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香港适用的是英美法系的判例法,我国适用的是大陆法系的成文法,两者并不能通用,香港法院是不可能适用我国刑法进行刑事审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