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邑石埠有小姐的宾馆:饭店到底有没有权利禁止食用外带食品和饮料?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科新闻网 时间:2024/05/03 03:15:44
即使有相关规定,但是真正为此发生纠纷,又该如何解决。或者有没有典型案例?

这个问题,司法实践中具有一定的争议。从消费者的角度看,我们当然都希望,既可以免费进入消费场所,又可以最低价获得物质提供和服务提供。但是,这个问题显然不是一个简单的加法问题。

近期比较出名的案件:

华星禁止外带饮料违法 消费者官司输得窝囊 http://business.sohu.com/20050624/n226073114.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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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认为,这种案件实际是在法理上限定消费者选择权的范围。

由于,消费场所(如:饭店、酒店、KTV等)提供经营者投资装修场所,并支付租赁场所费用或购买场所费用的同时,如果经营者无法从消费中获取高额服务费用,就无法产生商业利益。

显然,如果消费场所由顾客选择消费提供商,对于场所投资商而言根本没有竞争力。也就是说,没有消费者会购买高价消费品。

对于消费场所提供者而言,在不可能进行场所收费的情况下,其销售的商品是绝对不可能与超市的销售商品相同的价格。如果,消费者的选择权不受限制,那么,这些消费场所也必然消亡,没有生存的空间。

消费者在咖啡屋喝咖啡,不仅仅因为咖啡好喝,更因为咖啡屋的情调、服务水平和装修风格等其他因素。如果,消费者自带咖啡去咖啡屋,那么咖啡屋必然倒闭。从而消费者也丧失了获得非物质享受的消费场所。这并不符合社会的正常的经济秩序。

因此,从中立的角度出发,我认为只要消费场所不是强制消费或消费价格畸高,消费者自愿进入其场所消费,经营者进行了必要的告知的情况下,消费者的对消费品的选择权应进行一定的限制。当然,这种限制不是由经营者自由设定的,除了物价行政部门,还有经营者竞争状况和消费者用脚投票决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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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知道我的这个答案显然不符合大家的愿望,呵呵,不过法理并不是浪漫的爱情,理性一定高于感性。我真的很希望在消费场所消费的时候能同超市卖一样的价格,呵呵,不过真的那样的话,就没有消费场所了。。。。

虽然不很合理,但是饭店这样做其实也有一种保护自己的意思。比如如果人在饭店就餐,食用自己带的食品后出现食物中毒,责任如何区分?

饭店到底没有权利禁止食用外带食品和饮料。

这种案件实际是在法理上限定消费者选择权的范围。

由于,消费场所(如:饭店、酒店、KTV等)提供经营者投资装修场所,并支付租赁场所费用或购买场所费用的同时,如果经营者无法从消费中获取高额服务费用,就无法产生商业利益。

显然,如果消费场所由顾客选择消费提供商,对于场所投资商而言根本没有竞争力。也就是说,没有消费者会购买高价消费品。对于消费场所提供者而言,在不可能进行场所收费的情况下,其销售的商品是绝对不可能与超市的销售商品相同的价格。如果,消费者的选择权不受限制,那么,这些消费场所也必然消亡,没有生存的空间。
消费者在咖啡屋喝咖啡,不仅仅因为咖啡好喝,更因为咖啡屋的情调、服务水平和装修风格等其他因素。如果,消费者自带咖啡去咖啡屋,那么咖啡屋必然倒闭。从而消费者也丧失了获得非物质享受的消费场所。这并不符合社会的正常的经济秩序。

因此,从中立的角度出发,只要消费场所不是强制消费或消费价格畸高,消费者自愿进入其场所消费,经营者进行了必要的告知的情况下,消费者的对消费品的选择权应进行一定的限制。当然,这种限制不是由经营者自由设定的,除了物价行政部门,还有经营者竞争状况和消费者用脚投票决定的。

没有,这是侵犯消费者权益

没有, 这属于霸王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