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雄联盟99最值皮肤:初二历史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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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清时期,中国的专制皇权是如何加强的?

明:(1)废丞相.权分六部.地方设承宣布政使司,提行按察使司.都指挥使司.
(2)兵部与五军都督府相互制约.
(3)颁布<<大明律>>.
(4)设锦衣位和东西厂.
(5)八股取试.
清:(1)保留议政王大臣会议.
(2)设南书房和军机处.
(3)兴文字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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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朝内阁制逐渐强化

明朝:明朝为加强君主专制,对中央和地方官制进行调整。在中央:废中书省、丞相,权分六部,六部尚书直接皇帝负责;将大都督府改为五军都督府,五军都督府和兵部相互制约。在地方:废行省,设三司分权,互相牵制,大权统归中央。明朝制定《大明律》,设特务机构锦衣卫、东厂、西厂,加强了对官员的监督和控制。明朝实行八股取士,并大兴文字狱,加强了思想控制。
清朝:清朝沿用明朝的制度,设内阁,置六部;为加强皇权,雍正帝时设军机处,使议政王大臣会议名存实亡,标志着封建君主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发展到顶峰。清朝也大兴文字狱,实行八股取士,禁锢了思想,摧残了人才,严重阻碍了社会的发展和进步。(3)教育上,清朝时书院成为官办学校,教育和科举均成为愚民政策。

关于明代
明朝是我国封建社会中央集权制度空前强化的时期。
政治方面:中央废除丞相和中书省,以六部处理朝廷;地方废除行中书省,设立三司;设立厂卫等特务机构,对臣民进行监视;迁都北京,加强中央对北方的控制;执行削藩政策。奠定了明朝君主专制集权政治体制的基本格局。

文化方面:八股取士。这是明代科举考试的重大变化,是君权加强在思想文化方面的体现。明朝规定,科举专取“四书”“五经”命题,并以宋儒朱熹的《四书集注》为依据,不能随意发表自己的见解,所谓“代圣贤立言”。行文格式有严格规定,文章由破题、承题、起讲、入手、起股、中股、后股、束股八部分组成,体用排偶,谓之八股文。这种高压专制、严格控制的奴化训练对中国的思想文化、科学技术的发展造成严重阻碍,但又是考试向标准化的重要发展。
具体措施:
明太祖首先改革地方的行政机构。原先地方设行中书省,它始创于元朝,统管地方的行政、财政和军事,职权极重。洪武九年(1376年),明太祖下令废除行中书省,分设承宣布政使司、都指挥使司和提刑按察使司,分管行政(包括财政)、军事和司法。三司长官地位平等,共商一省政务,最后均归皇帝领导,彼此不相统辖。稍晚又进行中央机构的改革。原先中央的大部分权力掌握在丞相手中,他既是皇帝的助手,又起着限制君权的作用。洪武十三年(1380年)明太祖罢除丞相,取消了中书省。由吏、户、礼、兵、刑、工六部分理中央政务,直接对皇帝负责。秦汉以来的丞相制度从此废止,皇帝的权力更大了。经过改革,全国的军政大权都集中到皇帝一人手里,君主专制的中央集权制度空前地加强了。

六部分理朝政

明太祖废中书省罢丞相后,由六部分理中央政务,分工如下:吏部尚书掌天下官吏选授、考课之政令;户部尚书“掌天下户口、田赋之政令”;礼部尚书“掌天下礼议、祭祀、宴飨、贡举之政令”;兵部尚书“掌天下武卫军官选授、简(选)练之政令”;刑部尚书“掌天下刑名及徒隶、勾覆、关禁之政令”;工部尚书“掌天下百官、山泽之政令”(《明史·职官志》)。

内阁制度的形成

明太祖废丞相后,六部直接对皇帝负责,君权空前加强,全国政务最后都丛集到他身上,弄得他十分繁忙,遇到重大问题又无处商量。于是便在洪武十三年(1380年)置四辅官以协赞政务。不久,四辅官因年老致仕或病死,未再设置。洪武十五年(1382年),明太祖又仿效宋朝制度,置殿阁大学士以备顾问,秩皆五品。不过,当时重大政务仍由明太祖“自操威柄”,大学士“鲜所参决”(《明史·职官志》序)。明成祖即位后,选拔一批亲信的大臣“并直文渊阁,预机务”(《明史·解缙传》),阁臣的设置从此成为常制,内阁制度基本形成。但阁臣的官阶远不及六部尚书,且不置官属,不得专制各部、院,实权仍很有限。明仁宗、宣宗以后,阁臣官阶骤升至从一品或正二品,兼任六部尚书,并有代皇帝草拟批答臣僚章奏的“票拟”权,逐渐形成阁权重于部权的局面。阁臣往往利用票拟和皇帝召见的机会,干预朝政,近似丞相。明世宗嘉靖年间,阁权进一步膨胀,直接控制了部、院。阁臣之中,又分出首辅、次辅和群辅,首辅更是权压六卿,已是“赫然真相”了。

锦衣卫

据《明史·兵志》记载,朱元璋即吴王位,设“拱卫司”;洪武二年(1369年),改名“亲军都尉府”;洪武十五年(1382年),改名“锦衣卫”。锦衣卫是专司皇帝仪仗的亲军,“是时方用重刑,有罪者往往下锦衣卫鞠实(审讯)”。明太祖虽曾一度把他亲自过问的案件交给身边的锦衣卫来审讯,但洪武二十年(1387年)就废除了,一切案件仍归司法部门处理。明成祖时候,把锦衣卫作为他的心腹,又在锦衣卫内增设了一个专门审讯皇帝下交案件的“北镇抚司”。

明代的科举考试

明代的科举考试,分乡试、会试和殿试三级进行。童生(即未入学的士子)先参加州县级的考试,及格的称做“秀才”或生员,进入府州县学读书。学习成绩优秀的一二等学生,被定为“科举生员”,才能参加省级的考试。乡试每三年一次,考中的称做“举人”,取得参加中央一级的会试的资格。会试在乡试的第二年举行。会试及格者,再经过一次复试,地点在皇帝的殿廷,叫做廷试,亦称殿试。考中的分为三甲(等),一甲只取3名,分别叫“状元”“榜眼”“探花”,统赐进士及第,二甲若干名,赐进士出身,三甲若干名,赐同进士出身。当时,民间又称乡试第一名为“解元”,会试第一名为“会元”,二、三甲第一名为“传胪”。乡试由布政使司主持,会试由礼部主持。凡考中进士的,统统被任命为官员。一般来说,状元授翰林院修撰,榜眼、探花授翰林院编修,二三甲考选为庶吉士,也都是翰林院官,其他或授给事、御史、主事,或授府推官、知州、知县等。未考中的举人,只授小京官或外地教职。

八股文

八股文的产生经过漫长的历史过程。历代学者多数认为,它滥觞于北宋的经义。经义是宋代科举考试的一种文体,以经书中的文句命题,应试者作文阐明其中义理。宋代的经义虽无固定的格式,但在代圣人立言这点上,已奠定了八股文的雏型。经义后来吸收了南宋以后的散文和元曲的一些成份,到明初被确定为一种独立的八股文体,成化以后逐渐形成比较严格的程式,遂演变成一种僵死的官僚式文体。此后一直沿用,直到近代戊戌变法,才随着科举制度的改革而废除。这种文体,每篇文章均由破题、承题、起讲、入手、起股、中股、后股、束股八部分组成。“破题”用两个句子说破题目要义。“承题”是承接破题的意义而阐明之。“起讲”为议论的开始。“入手”为起讲后入手之处。以下自“起股”至“束股”才是正式议论,以“中股”为全篇的重心。在这四股中,都有两股排比对偶的文字,共计八股,所以叫做八股文。这种八股文专讲形式,文章的每个段落死守在固定的格式里,连字数都有一定的限制,人们只能按照题目的字义敷衍成文,写出来的文章自然空洞无物,没有什么内容。
东厂

东厂是在永乐十八年(1420年)设立的。它是一个缉捕“叛逆”的特务机关,起初直接受明成祖指挥,后来统辖权移到宦官手里。东厂的“锦衣官校”(特务人员)侦察访缉的范围非常广泛,上自官府,下至民间,到处有他们的踪迹。他们得到消息后,立即密报皇帝。因此事无大小,皇帝都可以知道。在东厂的堂上,还挂着“朝廷心腹”的大匾。

关于清代:
清初内阁的设置

清朝入关前,于1629年(明崇祯二年,后金天聪三年)设立文馆(满语称笔帖赫包,汉译书房),以“翻译汉字书籍”“记住本朝得失”(王先谦《东华录》天聪三年四月),属于文化学术机构的性质。1636年(天聪十年)十月,皇太极即皇帝位。登基之前一个月,他下谕在文馆的基础上扩建为内三院,作为协助皇帝处理政务的中枢辅佐机构。内三院即:内国史院,负责撰拟诏令、编撰文书等;内秘书院,负责掌管和起草对外文书与敕谕等;内弘文院,负责讲经注史,颁布制度等。入关之后,1658年(顺治十五年)又仿照明朝制度,将内三院改为内阁,由大学士、协办大学士、学士、侍读学士等组成,负责起草、传达诏令,进呈题疏,代批拟旨等。清朝的内阁名义上居中央辅政机构之首,但没有明朝中后期内阁那样的实权,因为在雍正之前军国重务实操于议政王大臣会议之手,雍正之后又转归军机处掌握。内阁的最高长官大学士,虽然品极位崇,实际上只是皇帝的私人秘书,为皇帝缮写文书和谕旨而已。

议政王大臣会议

清朝的议政王大臣会议,其雏形出现于努尔哈赤创建后金之时。1622年(明天启二年,后金天命七年),努尔哈赤按照部落贵族共同议事的传统,令八旗旗主即八大贝勒(亦称八王)“共治国政”,参加后金的决策会议,共同处理军国要务。第二年,又设八大臣以辅佐之,称议政大臣,与八旗旗主一起议政。皇太极嗣位后,为了扩大自己的权力,有意识地抑裁大贝勒的权力,并逐步提高议政大臣的地位,“设八议政大臣……总理一切事务,与诸贝勒偕坐议政”(蒋良骐《东华录》)。1637年(崇德二年),最后确定了议政王大臣会议作为中央辅政机关的地位。议政王大臣会议又称“国政”,拥有很大的权力,其成员“皆以满臣充之”“半皆贵胄世爵”(昭《啸亭杂录》)。他们“协议国政,军国大事,均于此决之”(金梁《满洲秘档·太祖行军琐记》),“诸王大臣签议既定,虽至尊无如之何”(谈迁《北游记·纪闻·国议》)。

清入关后,顺治帝曾将议政王大臣会议加以扩大,先后任命非满族的范文程、安达礼、宁完我为议政大臣,但议政王大臣会议仍然操纵在满洲贵族手里。一些满洲贵族往往借此压制皇权,出现了大臣专横擅权的局面。例如顺治十六年(1661年)顺治帝病死,议政大臣索尼、苏克萨哈、遏必隆、鳌拜四人受命辅政,佐康熙帝执掌国政。四个辅政大臣中,索尼年老,遏必隆软弱,苏克萨哈势力小,又和鳌拜有矛盾,鳌拜专横跋扈,独断专行。他广植党羽,排斥异己,“文武各官,尽出伊门”(章《康熙政要·杜奸邪》),不仅事事凌驾于其他辅政大臣之上,而且操纵议政王大臣会议以压抑皇权,多次背着康熙帝“出矫旨”,甚至将官员给康熙帝的奏疏带回家里,同心腹亲信私下商议,“凡事在家定议,然后施行”(《满洲名臣传·鳌拜传》)。

军机处的设置

为了加强君主专制,康熙帝在康熙十六年(1677年)在宫内设置南书房,又名南斋,抽调自己亲信的翰林官入房办事,替他起草重要的上谕或传达谕旨。这个机要班子的设立,实际上削弱了议政王大臣会议和内阁的权限,许多重大政务不再交付议政王大臣会议讨论,许多重要的谕旨也不再交付内阁草拟。雍正帝时,为了筹备镇压西北准噶尔贵族的叛乱,雍正四年(1726年)又在户部内设立军机房,在宫内的隆宗门内办公,雍正七年(1729年)正式改为军机处。军机处由皇帝选派亲信的满汉大臣共同组成,开始只是一个暂设的军事行政机构,后来逐渐发展成为处理全国军政大事的常设核心机构,“军国大计,罔不总揽”(《清史稿·军机大臣年表》)。不过,军机处的裁决权完全出于皇帝,军机大臣“只供传述缮撰,而不能稍有赞画于其间”(赵翼《檐曝杂记》)。军机处设立后,议政王大臣会议徒具虚名,至乾隆五十七年(1792年)被乾隆帝明令撤销。内阁也形同虚设。

地方的军政首领,直接听从皇帝指挥

清朝地方行政机构分为省、道、府、县四级。此外,还有与省大体平行的边疆特别行政区。内地18行省设总督和巡抚。总督是兼管两省或三省事务的高级地方官,“掌厘治军民,综制文武,察举官吏,修饰封疆”。巡抚是负责一省全面领导工作的首长,“掌宣布德意,抚安齐民,修明政刑,兴革利弊,考核群吏,会总督以诏废置”(《清史稿·职官志》),为名正言顺的地方大吏。这些总督和巡抚,都直接听从皇帝的指挥。他们的一切较为重大的政务都必须奏报皇帝,等候批示。康熙、雍正、乾隆、嘉庆几个皇帝,对地方督抚的有关奏报,都通过批示(雍正以后经过军机处)给予具体的指示和安排,地方督抚必须绝对执行。督抚偶有越轨行为和不顺意之处,立即撤换和查办。边疆特别行政区所设的将军和办事大臣,均由皇帝特简,他们同内地的总督巡抚一样,也必须听命于皇帝的指挥,按照皇帝的命令统领边地的军政要务。

清朝大兴文字狱的原因

清朝大兴文字狱,不是偶然的。首先,这是因为君主专制的统治在清代进一步加强,清廷为了树立其专制统治的淫威,不许人们有丝毫的不满和反抗,稍涉嫌疑,即刀斧随之,严加镇压。其次是由于民族矛盾的存在。清廷虽然竭力标榜“满汉一体”,实际上为了保护满洲贵族的特权,却是处处贯彻“首崇满洲”的原则,对广大汉族实行民族歧视和压迫的政策。为防范汉族人民的不满和反抗,就特别注意加强思想统治,甚至不惜采取血腥的镇压手段。

总而言之:清朝强化君主集权的强化,起到巩固清朝专制统治的作用,但也严重地阻碍了中国社会的发展和进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