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阳国际半程马拉松:未成年人是否享有人身权呢?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科新闻网 时间:2024/05/08 17:46:07

楼上的回答混淆了民事权利能力与民事权利的区别。
民事权利能力是始于出生,但并非所有的民事权利都自出生即享有。如结婚的权利、订立合同的权利等等,都受到行为能力以及法律的限制。
但生命权、健康权、人身权中的部分人格权、部分身份权属于自然权利,自然权利则是人们生来具有的。如父母子女身份关系而产生的子女受父母抚养的权利,就是身份权的一种。
楼主所问的“人身权”范畴比较广,包括了人格权和身份权。并非所有人身权都是生来就有的,比如荣誉权、配偶权等。

当然有。
法律上分为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
未成年人只是不具备行为能力。
权利能力始于出生,终于死亡。

如果从权利能力的角度说的话,人们从出生开始就有了人身权,但是从行为能力的角度说的话,有些人身权并不是所有人从出生就开始有的。

当然了,民事权利从公民出生就有的了

好象没有人参权这一说法~~楼主具体要问的是什么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