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元养殖房:固定资产折旧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科新闻网 时间:2024/05/03 09:05:18
吉瑞商行于十年前购入某设备,按直线法折旧。现原设备已该报销,欲予重置,但同样设备已于十年之间价格上涨一倍,没有足够现金重置。总经理大为愤怒,只好垫款重置,并指示会计主管,今后要加倍计提折旧,以免重蹈覆辙。现行所得税税率为33%。
讨论下列问题:
1.总经理迁怒于会计折旧计提不足,有道理吗?
2.总经理的指示是否可行?为什么?
3.采用加速折旧是否有助于解决上述问题?

1、当日无理。折旧累计计提的上限就是资产的成本,我国采用历史成本法,所以一般情况下无论用什么折旧计提方法都不会影响最终的累计折旧数;
2、不可行。会计上可以用加速折旧法,但是最后累计折旧不能超过成本。
3、用加速折旧可以更快的形成帐面上的折旧资金(但是如果没有现金支持也白搭),但是同时在计算所得税时会纳税调增。

总体来看,这位总经理没有搞明白的关键是:折旧是会计权责发生制原则下分期摊消成本的产物,而重置设备是有无充足现金流的问题

折旧方法是定了的,你想提速都不可以。

再说折旧再快,你没有资金还不是一样?

加速折旧到年底的时候还是要按税法调整

折旧是税法规定好的,不是谁说了算的问题.折旧年限应根据税法规定,一经确定不容修改,一般行业只让用直线法,如果需要改变需向当地国税局申报审批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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