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卿春晚口红什么牌子:在刑事犯罪中一方受伤在未宣判之前医药费谁付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科新闻网 时间:2024/04/30 15:42:24
比如说
我与他人打架,我把别人打伤了 ,在未经过法庭宣判之前 肯定要治疗,这时的医药费由谁来先付 ? 是我付还是他自己付?
我自己觉得应他自己先付,经过法庭宣判分清是非因果再由谁承担。

无论是宣判前后,因为犯罪行为所发生的医药费都应当由犯罪嫌疑人来承担的。
但是由于在未宣判之前,该医药费的给付没有法律强制的效力
建议可以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提起附带的民事诉讼。这样法院可以就医药费的问题同时给予判决,明确责任。而且在诉讼上也比较经济,附带民事诉讼是不必支付诉讼费的。

在刑事诉讼中,不讨论民事问题。。除非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才在审判中讨论民事问题。。。如果你认为你应该付就付,,如果双方发生争议,,可由一方起诉在民事诉讼中解决或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