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能英雄:解放战争中解放军用的是"八一"的军旗吗?还是别的呢?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科新闻网 时间:2024/04/29 20:29:55

工农革命军打出第一面斧镰军旗

  1927年8月1日,南昌起义在此的枪声宣告了中共独立领导的军队诞生。然而,这次起义是以国民党左派的面貌出现的。起义后,成立了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部队沿用国民革命军第二方面军的番号,仍然打着国民党的青天白日旗。

  一个多月之后,秋收起义爆发,起义部队树起了建军史上的第一面军旗。8月7日,中共中央召开八七会议,确定了实行土地革命和武装起义的总方针。会后,毛泽东作为中共中央特派员到湖南改组中共湖南省委并领导秋收起义。8月20日,新的湖南省委在给中央的信中说:“我们不应再打国民党的旗子了。我们应高高打出共产党的旗子……国民党的旗子已成为军阀的旗子,只有共产党的旗子才是人民的旗子……我们则应立刻坚决地树起红旗。”中共中央认为这种观点超前了,对湖南省委进行了批评。9月初,秋收起义前敌委员会书记毛泽东在安源张家湾召开地方党组织和军事负责人会议,将参加起义的武装统一编为工农革命军第一军第一师。9月9日,起义爆发,工农革命军第一师分驻各处的部队同时打出了统一样式的军旗。毛泽东1927年9月的《西江月•秋收起义》写道:“军叫工农革命,旗号镰刀斧头。”军旗参照苏联红军军旗,长方形,红底象征革命,旗幅正中的白色五角星代表中共的领导,嵌于五角星内交叉的黑色镰刀、斧头代表工农大众,靠旗柄一端有条幅式部队番号。

  10月15日,中共南方局和广东省委联席会议提出南昌起义部队应改称工农革命军,“一律废除青天白日旗,改用红旗,以斧头、镰刀为标识,与国际旗同”。11月,中央扩大会议决定,起义部队正式定名工农革命军。1928年5月,根据共产国际的意见,中共中央发布通告,取消工农革命军名义,正式命名为红军。

  1930年4月,中央军事委员会发布《关于红军各级军旗的规定的通知》,规定旗幅上方增加横写的文字“全世界无产阶级联合起来”,旗边加饰旗须,并确定了旗帜的规格、斧头样式和刃锋的方向等。

  这段时间对军旗有过一些新的规定,囿于当时的条件,红军各部的军旗在细节上不尽相同,但其基本旗式是一致的:长方形,红地,图案皆为黑色镰刀、斧头(或有铁锤),白色五角星。

  中国工农红军的正方形锤镰旗

  1930年5月,中共中央在上海召开全国苏维埃区域代表会议,会议指出:“苏维埃区域的最主要任务是建立红军。”此后开始起草中国工农红军编制草案、政治工作草案和纪律草案。10月,中共中央和中央军委颁布上述条例,正式使用中国工农红军称谓。《中国工农红军编制草案》对中国工农红军军旗作出如下规定:中国工农红军军、师、团三级旗帜为尺寸不同的正方形;靠旗柄的一边为条幅式部队番号;上边为横幅式“全世界无产阶级及被压迫民族联合起来”的文字;中间缀嵌有交叉的镰刀锤子图案的五角星;除旗柄一边外,其他三边缀飘穗。

  这是一面随中国工农红军定名而规定使用的军旗,它存世的时间不长,较前者有两个重要的变化:(一)原五角星中的斧镰交叉图案改为锤镰交叉。正式结束“旗号镰刀斧头”的历史。(二)旗帜由长方形改为正方形。

  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公布新军旗

  1931年3月,中央革命军事委员会颁布《苏维埃和群众团体红军旗帜印信式样》。红军军旗样式为之一变:镰刀斧头中的斧头改为铁锤,色彩由黑色改为金黄色,置于旗幅中央;五角星由白色改为金黄色,单独置于旗幅内上角;用红、黄、黑、白、蓝、绿色旗穗区分部队步、骑、炮、工、辎、医等兵种。同时规定了授旗范围和红军各级旗帜规格:中央军委5.6×4(单位为市尺),集团军5×3.6,军4.4×3.2,师、团3.8×2.8,营、连3.2×2.4。

  1931年11月7日,中华苏维埃共和国成立。“一大”结束后,在苏维埃中央执行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毛泽东即席讲话:我们甚至连国歌、国旗、国徽都来不及制定出来。这没有什么关系,孩子都生出来了,还怕取不出名字?没有国歌就唱《国际歌》,没有国旗就暂时打红军的军旗嘛。毛泽东所指红军的军旗即上述军旗。

  1933年5月,中央军委总参谋部发布命令,要求中国工农红军一律更换新样式的军旗。

  1934年1月召开的全国第二次苏维埃代表大会作出《关于国徽、国旗、军旗的决定》,规定军旗的样式为:“军旗为红色底子,横为五尺、直为三尺六寸,中为黄色的交叉镰刀锤子,右角上为黄色的五角星,旗柄为白色。”这是一面深受前苏联国旗影响的军旗。

  1937年卢沟桥事变爆发,抗日民族统一战线建立。7月15日,中共为公布国共合作发表宣言:“取消红军的名义及番号,改编为国民革命军。”中国工农红军军旗虽名义上被取消,但在根据地并未完全停止使用。

  建国前夕中国人民解放军八一军旗诞生

  抗日战争后期,一些部队改称为人民解放军。解放战争初期,为争取国内和平,中共中央命令有关部队停止使用解放军称谓。内战爆发后人民解放军称谓开始全面使用。1947年10月10日,中央军委公布《中国人民解放军宣言》,正式定名为中国人民解放军。1949年1月,北平和平解放。3月,中共七届二中全会通过了毛泽东起草的《关于军旗的决议》。6月15日,中国人民革命军事委员会主席毛泽东,副主席朱德、刘少奇、周恩来、彭德怀联名签署命令:“中国人民解放军军旗为红底,上缀金黄色的五角星及‘八一’两字,表示中国人民解放军自一九二七年八月一日南昌起义诞生以来,经过长期奋斗,正以其灿烂的星光,普照全国。”

  1992年9月5日,中央军委主席**发布命令:中国人民解放军仪仗队使用的陆军、海军、空军军旗样式10月1日起启用。陆军、海军、空军军旗上半部(占旗面的八分之五)均保持军旗基本样式;下半部(占旗面的八分之三)陆军草绿色,海军蓝白条相间,空军天蓝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