觉醒仿如昨日:给下列一段注解加上标点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科新闻网 时间:2024/05/04 06:53:15
道义理也揆度也法制度也道揆谓以义理度量事物而制其宜法守谓以法度自守工官也度即法也

“道”,义理也。“揆”,度也;“法”,制度也。“道揆”谓以义理度量事物,而制其宜。“法守”谓以法度自守,工官也。“度”即法也。
个人认为如此。。。不知对否?有更正者,不堪教诲为是。

改一下我就变楼下的了,呵呵,那么最楼上的。借机请教一个问题,“工,官也。”工官,应该是认真履行职责吧?如“工其事”。工官应该是一体的吧?

道义理也;揆度也;法制度也;道揆谓以义理度量事物而制其宜法;守谓以法:度自守工官也度即法也。

能否说明其中的含义。

看来,只我的功底是最差的了。

道,义理也;揆,度也;法,制度也。
"道揆",谓以义理度,量事物而制其宜;
“法守”谓以法度自守,工官也;
“度”,即法也。

其实我也大致认同春秋二月 的,只有一点分歧。

道,义理也;揆,度也;法,制度也。道揆,谓以义理度量事物而制其宜;法守,谓以法度自守,工官也。度,即法也。
基本同意楼上两位,就是觉得不应该有双引号的。

道,义理也;揆,度也;法制度也;道揆谓以义理度量事物而制其宜法;守谓以法度自守工官也度即法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