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测物体的直线运动:我想要知道明朝的官级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科新闻网 时间:2024/04/28 16:41:16
要详细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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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指挥使司为明代地区军事总机构,长官有都指挥使1人(正二品)、都指挥同知2人(从二品)、都指挥佥事4人(正三品),其属有经历司经历(正六品)、都事(正七品)。断事司断事(正六品)、副断事(正七品)、吏目各1人。司狱司司狱(从九品),仓库、草场、大使、副使各一人。行都指挥使司,设官与都指挥使司同。长官之中有一人统司事,称掌印,简称都司,位次在布、按两司之上。《明史•职官志五》说:“都司掌一方之军政,各率其卫所以隶于五府,而听于兵部。”

卫指挥使司设官与京卫同。外卫皆统于都司及行都司。卫以下为千户所,千户所又辖百户所。千户所有正千户1人(正五品),副千户2人(从五品),镇抚2人(从六品)。其属吏目1人。千户所辖百户所10个,共有百户10人(正六品),总旗20人,小旗100人。刑狱则归镇抚掌管。凡卫所皆隶于都司,而都司又分隶于五军都督府。自卫所以下,其官兵多世袭,这是明代特殊制度之一。

都督府的都督名称后来变为空头的官阶,而统兵之官则须别加总兵、副总兵、参将、游击将军、守备、把总等名目。《明史•职官志五》:“总镇一方者为镇守,独镇一路者为分守,各守一城一堡者为守备,与主将同守一城者为协守。又有提督、提调、巡视、备御、领班、备倭等名。凡总兵、副总兵一职均须有公、侯、伯、都督爵衔者充任。其总兵挂印称将军者,云南曰征南将军,大同曰征西将军,湖广曰平蛮将军,两广曰征蛮将军……其在蓟镇、贵州、湖广、四川及儹运淮安者,不得称将军挂印。宣德间,又设山西、陕西二总兵。嘉靖间,分设广东、广西、贵州、湖广二总兵为四,改设福建、保定副总兵为总兵,又添设浙江总兵。万历间,又在临洮、山海增设总兵。至明代末年,总兵官增置繁多,不可胜记。总兵在明代本为无品级之差委,至清代则为正二品的正规武职。

此外,还有军民府、土州、土县,其官员设置,与府、州、县制相同。

据何先生介绍,掌管天津卫的最高官员就是天津卫指挥使,一位正三品的军事长官。何教授说,明朝中央机构在初期设有三公(太师、太傅、太保)、三孤(少师、少傅、少保)。但这些基本上属于荣誉称号而非实授。处理具体政务的是中央设立的中书省,左右丞相总理吏、户、礼、兵、刑、工六部事务。到1380年,朱元璋废除中书省及丞相制,分中书省及丞相权力归属六部,由六部尚书(相当于各部的部长)直接对皇帝负责分理国家诸事。此外还设有具备司法功能的大理寺、相当于现在纪检部门的都察院等一些职能部门。

在地方上,明朝在各省设立布政司,左、右布政使各1人,是本省的最高行政长官;提刑按察使1人,负责司法之事;而本省军事防务的责任就落到了都指挥使肩上。可谓是三司权责分明。

衣:官员前胸成了“动物世界”

历史上,衣服是最能显示身份的东西。明代官服采用补子制度。所谓“补子”,就是一块缝在胸前的布,上面绣上各种花纹。公、侯、伯、驸马的补子绣麒麟白泽,官员是文禽武兽。一品文官绣仙鹤,二品是锦鸡,三品孔雀,四品云雁,以下是鹭鸶、黄鹂、鹌鹑、练雀等。武官一二品是狮子,三四品为虎豹,五品是熊,六七品是彪。其可谓是“大小官员坐满堂,珍禽异兽爬全身”。

食:县官工资发大米

七品官因为官阶低常被称为芝麻官。据了解,明朝官员分为十八级,从正一品、从一品、正二品、从二品……一直到从九品。明朝的县官一般是七品官。

从待遇看,明朝官员的正式工资是历史上最低的。七品知县,每年的名义工资是90石大米(京官领到的俸禄经常是加工好的大米,根据加工好的白米每石160斤,明朝的一斤为590克的说法,一石白米为94.4公斤。),合现在月薪1840元人民币(每斤米1.3元)。但那时发的是货币加实物工资,官员领回家的既有大米、布匹,也有银子和钞票。经过朝廷克扣,加上明朝货币大幅贬值。级别越高的官员,所受的折扣损失就越大。

住:级别高房子大

官员的级别不同,住房的等级也有差异。明朝对建筑规定森严,据《明史·舆服志》记载:藩王称府,官员称宅,庶人称家,住宅建造大小亦受限制。王侯、官员按等级造房,庶人只能造“三间五架”之屋。比如明代的亲王府,分为前后两部分,前一部分有三重殿堂,后一部分有三重宫室,两侧还有跨院,布局像故宫,只是规模要小得多。

行:骑马坐轿各行其道

明朝初年,朱元璋规定,京官三品以上方许乘轿,在京四品以下和在外官员只能骑马,不许坐轿。官员的随从也是多少有别,公爵10人,侯爵8人,伯爵6人,一品官至三品官6人,四品官至六品官4人,七品官至九品官2人。街市军民、做买卖及乘坐驴马行路者,遇见公侯、一品至四品官员过往,要立即下马让道;官员相遇,官阶较低的官员要采用侧立、回避等办法让道。
清朝官员等级分“九品十八级”,每等有正从之别,不在十八级以内的叫做未入流,在级别上附于从九品。
正一品:
文职京官:太师、太傅、太保、殿阁大学士
文职外官:无
武职京官:领侍卫内大臣、掌銮仪卫事大臣
武职外官:无
从一品:
文职京官:少师、少傅、少保、太子太师、太子太傅、太子太保、
协办大学士、各部院尚书、督察院左右督御史
文职外官:无
武职京官:提督九门步军巡捕五营统领、内大臣
武职外官:将军、都统、提督
正二品:
文职京官:太子少师、太子少傅、太子少保、各部院左右侍郎、内务府总管
文职外官:各省总督
武职京官:左右翼前锋营统领、八旗护军统领、銮仪使
武职外官:副都统、总兵
从二品:
文职京官:内阁学士、翰林院掌院学士
文职外官:巡抚、布政使司布政使
武职京官:散秩大臣
武职外官:副将
正三品:
文职京官:督察院左右副督御史、宗人府丞、通政使司通政使、大理寺卿、
詹事府詹事、太常寺卿
文职外官:顺天府府尹、奉天府府尹、按察使司按察使
武职京官:一等侍卫、火器营翼长、健锐营翼长、前锋参领、护军参领、
骁骑参领、王府长史
武职外官:城守尉、参将、指挥使
从三品:
文职京官:光禄寺卿、太仆寺卿
文职外官:都转盐运使司运使
武职京官:包衣护军参领、包衣骁骑参领、王府一等护卫
武职外官:游击、五旗参领、协领、宣慰使、指挥同知
正四品:
文职京官:通政使司副使、大理寺少卿、詹事府少詹事、太常寺少卿、
太仆寺少卿、鸿胪寺卿、督察院六科掌院给事中
京职外官:顺天府丞、奉天府丞、各省守巡道员、
武职京官:二等侍卫、云麾使、副护军参领、副前锋参领、副骁骑参领、
太仆寺马厂驼厂总管、贝勒府司仪长、侍卫领班
武职外官:防守尉、佐领、都司、指挥佥事、宣慰使司同知
从四品:
文职京官:内阁侍读学士、翰林院侍读学士、翰林院侍讲学士、国子监祭酒
文职外官:知府、土知府、盐运使司运同
武职京官:城门领、包衣副护军参领、包衣副骁骑参领、包衣佐领、
四品典仪、二等护卫
武职外官:宣抚使、宣慰使司副使
正五品:
文职京官:左右春坊庶子、通政司参议、光禄寺少卿、给事中、
宗人府理事官、各部郎中、太医院院使
文职外官:同知、土同知、直隶州知州
武职京官:三等侍卫、治仪正、步军副尉、步军校、监守信礮官、分管佐领
武职外官:关口守御、防御、守备、宣慰使司佥事、宣抚使司同知、千户
从五品:
文职京官:翰林院侍读、翰林院侍讲、鸿胪寺少卿、司经局洗马、
宗人府副理事、御使、各部员外郎
文职外官:各州知州、土知州、盐运司副使、盐课提举司提举
武职京官:四等侍卫、委署前锋参领、委署护军参领、委署鸟枪护军参领、
委署前锋侍卫、下五旗包衣参领、五品典仪、印物章京、
三等护卫
武职外官:守御所千总、河营协办守备、安抚使、招讨使、宣抚使司副使、
副千户
正六品:
文职京官:内阁侍读、左右春坊中允、国子监司业、堂主事、主事、
都察院都事、经历、大理寺左右寺丞、宗人府经历、
太常寺满汉寺丞、钦天监监判、钦天监汉春夏中秋冬五官正、
神乐署署正、僧录司左右善事、道录司左右正一
文职外官:京府通判、京县知县、通判、土通判
武职京官:兰翎侍卫、整仪尉、亲军校、前锋校、护军校、鸟枪护军校、
骁骑校、委署步军校
武职外官:门千总、营千总、宣抚使司佥事、安抚使司同知、副招讨使、
长官使、长官、百户
从六品:
文职京官:左右春坊赞善、翰林院修撰、光禄寺署正、
钦天监满洲蒙古五官正、汉军秋官正、和声署正、
僧录司左右阐教、道录司左右演法
文职外官:布政司经历、理问、允判、直隶州州同、州同、土州同
武职京官:内务府六品兰翎长、六品典仪
武职外官:卫千总、安抚使司副使
正七品:
文职京官:翰林院编修、大理寺左右评事、太常寺博士、国子监监丞、
内阁典籍、通政司经历、知事、太常寺典籍、太仆寺主薄、
部寺司库、兵马司副指挥、太常寺满洲读祝官、赞礼郎、
鸿胪寺满洲鸣赞
文职外官:京县县丞、顺天府满洲教授、训导、知县、按察司经历、教授
武职京官:城门史、太仆寺马厂协领
武职外官:把总、安抚使司佥事、长官司副长官
从七品:
文职京官:翰林院检讨、銮仪卫经历、中书科中书、内阁中书、詹事府主薄、
光禄寺署丞、典薄、国子监博士、助教、钦天监灵台郎、
祀祭署奉祀、和声署署丞
京职外官:京府经历、布政司都事、盐运司经历、直隶州州判、州判、
土州判
武职京官:七品典仪
武职外官:盛京游牧副尉
正八品:
文职京官:司务、五经博士、国子监学正、学录、钦天监主薄、太医院御医、
太常寺协律郎、僧录司左右讲经、道录寺左右至灵
文职外官:布政司库大使、盐运司库大使、盐道库大使、盐课司大使、
盐引批验所大使、按察司知事、府经历、县丞、士县丞、
四氏学录、州学正、教谕
武职京官:无
武职外官:外委千总
从八品:
文职京官:翰林院典薄、国子监典薄、鸿胪寺主薄、钦天监挚壶正、
祀祭署祀丞、神乐署署丞、僧录司左右觉义、道录司左右至义
文职外官:布政司照磨、盐运司知事、训导
武职京官:八品典仪、委署亲军校、委署前锋校、委署护军校、委署骁骑校
武职外官:无
正九品:
文职京官:礼部四译会同馆大使、钦天监监侯、司书、太常寺汉赞礼郎
文职外官:按察司照磨、府知事、同知知事、通判知事、县主薄
武职京官:各营兰翎长
武职外官:外委把总
从九品:
文职京官:翰林院侍诏、满洲孔目、礼部四译会同官序班、国子监典籍、
鸿胪寺汉鸣赞、序班、刑部司狱、钦天监司晨、博士、
太医院吏目、太常寺司乐、工部司匠
文职外官;府厅照磨、州吏目、道库大使、宣课司大使、府税课司大使、
司府厅司狱、司府厅仓大使、巡检、土巡检
武职京官:太仆寺马厂委署协领
武职外官:额外外委
未入流:
文职京官:翰林院孔目、都察院库使、礼部铸印局大使、兵马司吏目、
崇文门副使
文职外官:典史、土典史、关大使、府检校、长官司吏目、茶引批验所大使、
盐茶大使、驿丞、土驿丞、河泊所所官、牐官、道县仓大使
武职京官:无
武职外官:百长、土舍、土目
巡抚

明清地方军政大员之一。亦名抚台。以“巡行天下,抚军接民”而名。明朝设置巡抚,起于洪武二十四年(1391)敕遣懿文太子陕西之行。至永乐十九年(1421),吏部尚书蹇义等二十六人分巡各省,安抚军民,询察利病,于是产生了巡抚制度。但在宣德以前,巡抚非专设之官,有事则遣,事毕即还,巡行也无固定的范围。宣德五年(1430),御史于谦、越府长史周忱等六人被擢升侍郎,分抚南北直隶、山东、山西、河南、江西、湖广等处,从此各省常设巡抚官渐成制度。天顺、正德年间,曾两次下诏裁革,但旋即复设。巡抚初设,仅为督理税粮,总理河道,抚治流民,整饬边关,后遂偏重军事。明代巡抚多进士出身,少有举人致其位者,其初,内地巡抚由吏部会同户部推举,边地巡抚由吏部会同兵部推举;嘉靖十四年(1535),始不分内地、边地,由九卿廷推。巡抚的加官一般为都御史、副都御史、佥都御史;兼理军务者,另加提督军务(有总兵官的地方加赞理军务,或参赞军务)的头衔。亦有总督兼巡抚者,合称为“督抚”。在明朝,巡抚虽非地方正式军政长官,但因出抚地方,节制三司(承宣布政使司、提刑按察使司、都指挥使司),实际掌握着地方军政大权,这就可以防止因三司鼎立而酿成的不相统属、运转不灵的弊端。同时,巡抚每年要赴京师议事,也体现了朝廷对地方统辖权的加强。明后期巡抚的易置往往受朝廷门户左右,而最后点定之权又重归权阉,故朝中各种政治力量的更迭,往往影响巡抚的易置。
清因明制,在各省设置巡抚,计有山东、山西、河南、江苏、安徽、江西、浙江、湖北、湖南、陕西、新疆、广东、广西、云南、贵州各一人。其以总督兼者,有直隶、甘肃、福建、四川各一人。光绪三十二年(1906),东三省奉天、吉林、黑龙江改行省,亦各设巡抚一人。
清代巡抚之官级一般为从二品,俱兼兵部侍郎及副都御史衔。是一省最高军政长官。具有处理全省民政、司法、监察及指挥军事之大权。省内自布政使、按察使以下,均为其属官。
泉司即“按察使”
臬台
明、清时按察使的俗称。官名。始于唐初,职在赴各道巡察,考核吏治。至唐睿宗景云二年(公元711年)分置十道按察使,成为常设官职。后曾改称采访使、观察处置使,实为各州刺史之上司,权力仅次于节度使,凡有节度使处则以节度使兼。宋代不设节度使,初以转运使兼领提刑,后别设提点刑狱,遂为后世按察使前身,其职务则与唐观察使有别。金章宗承安四年(公元1199年)改提刑使为按察使,主管一路的司法刑狱与官员考核。元代称肃政廉访使。明初复称按察使,为省提刑按察使司的长官,主管一省的司法。明中叶以后,各地多设巡抚,按察使成为巡抚的属官。清代沿置,隶属于各省总督、巡抚。别称臬台、臬司、廉访。《旧唐书.安禄山传》:“[天宝]三载,代裴宽为范阳节度,河北采访、平卢军等使如故。”《明史.职官志四》:“按察使掌一省刑名按劾之事。纠官邪,戢奸暴,平狱讼,雪冤抑,以振扬风纪,而澄清其吏治。”清钱谦益《列朝诗集小传.高按察叔嗣》:“[嘉靖]三年,仍起前官,出为山西参政,升湖广按察使。”《清史稿.职官三》:“提刑按察使司按察使,省各一人。正三品......掌振扬风纪,澄清吏治。所至录囚徒,勘辞状,大者会省司议,以听于部院。兼领阖省驿传。三年大比充监试官,大计充考察官,秋审充主稿官。”

部门
官职 品级 职掌
说明

三公 太师、太傅、太保 正一品 佐天子,掌国家政事。

三孤 少师、少傅、少保 从一品
内阁 大学士
(中极殿、
建极殿、
文华殿、
武英殿、
文渊阁、
东阁) 正五品 皇帝顾问 洪武十二年,废中书省,十五年设大学士。仁宗以后,其位渐崇,掌实际上的宰相职权。
六部
(明代迁都北京后,另设南京六部,此略) 尚书 正二品 同唐之六部 明代六部除户、兵二部各十三司外,其它四部均各四司。
左、右侍郎 正三品
各司郎中 正五品
都察院 左、右都御史 正二品 掌监察、执法 即前代的“御史台”,明初改之。
左、右副都御史 正三品
左、右佥都御史 正四品
十三道监察御史(末年为十五道) 正七品 掌巡按州县,考察官吏
总督
(总理)
巡抚 明之总督、总理、巡抚,均因事而设,以重臣任之。
翰林院 学士 正五品 掌修史、著作、图书等
侍读学士、
侍讲学士 从五品
侍读、侍讲 正六品
修撰(史官) 从六品
编修 正七品
检讨 从七品
国子监 祭酒 从四品 掌教育行政
司业 正六品
五经博士 从八品
助教 从八品
学正 正九品
六科 都给事中
(每科一人) 正七品 掌侍从规谏、补阙拾遗、稽查六部百官之事。 六科为吏、户、礼、兵、刑、工。
左、右给事中 从七品
给事中 从七品
廿四衙门 十二监太监 正四品 掌皇帝宫中日常生活上的各项事务。 以宦官掌之。
四司司正 正五品
八局大使 正五品
承宣布政使司
(地方) 左、右布政使 从二品 掌一省之政 明洪武九年废行中书省,分全国为十三承宣布政使司。为省一级的最高行政机构。
左、右参政 从三品
左、右参议 从四品
提刑按察使司
(地方) 按察使 正三品 掌一省刑狱之事 与“布政司”及管军事之“都指挥使司”合称一省中之“三司”。
副史 正四品
佥事 正五品
府 知府 正四品 掌府之政 明代改路为府,分上、中、下三等。
同知 正五品
通判 正六品
推官 正七品
州 知州 从五品 掌州之政
同知 从六品
判官 从七品
吏目 从九品
县 知县 正七品 掌县之政 县分上、中、下三等。明之典史,典文移出纳,如县无丞、簿,则兼领之。
县丞 正八品
主簿 正九品
典史 未入流
都指挥使司
(都司) 都指挥使 正二品 地方最高军事长官 明代在全国设十六个“都司”。
都指挥同知 从二品
都指挥佥事 正三品
卫指挥使司
(卫) 指挥使 正三品 各“卫”,齐统于“都司”、“行都司”或“留守司”。
指挥同知 从三品
指挥佥 正四品
千户所
(所) 正千户 正五品 “所”统于“卫”
副千户 从五品

明朝官职设置与莆田官员

明朝官职设置按品级,官大小要办其品,自正一品至从九品,共分18个等级。史志中有记载的,由考中进士出身的、正四品(知府)以上的兴化籍官员就有193人。
三公(太师、太傅、太保),三孤(少师,少傅、少保),为明朝中央最高级官职;三公为正一品,三孤为从一品,两者位尊权重,但是一种虚职,是皇帝对大臣的加官和赠官,兴化有两位礼部尚书(周如磐、宋继祚)加封太子太保,吏部尚书陈俊加封太子少保,他们都是明代兴化品位最高的官员。

明朝初期,中书省为中央最高行政机构,明太祖朱元璋为了加强皇权,于洪武二十八年(1093)撤销中书省,自秦设立的丞相制度被废除。原中书省所辖的吏、户、礼、兵、刑,工六部直接对皇帝负责,六部尚书实际上成为朝廷的最高的行政长官,其品位也由正三品升为正二品。明朝兴化共出了12位尚书,除上述三人加封太保、少保外,其余九人为翁世资(户部)、郑纪(户部)、林俊(刑部)、康大和(工部)、林云同(刑部)郭应聘(兵部)、陈经邦(礼部)、曾楚卿(礼部)、林兰友(兵部)。

都察院是明朝中央的司法行政监察机构,明朝部,院同治,院、部权并重,院长官都御史与尚书平级,为正二品,兴化官居都御史的有三人。

承宣布政使司为明地方(省)最高行政长官,明朝全国设有13个布政使司,而巡抚在明初为中央派出协调地方工作的官员,为临时的官职,任务完成之后,回朝复旨,职务也就自然取销。宣德之后(1426—1435),许多巡抚不再回朝,而成为一省最高行政长官。兴化人当布政使的有27人,巡抚3人,其官职均为正二品。

正三品官员兴化有26人,其中六部侍郎(六部的副长官)13人,通政使司(中央情报机关)通政使1人,大理寺(中央司法机关)卿1人,副都御史(都察院副长官)1人,按察使司(地方最高监察机构)按察使9人。

从三品官员兴化有24人。其中:承宣布政使司参政(省副长官)19人,都转运使司(中央在地方的办事机构)转运使3人,大仆寺(兵部在地方设立的牧养军马机构)卿2人。

明朝全国设159府,府的长官称知府,其官正四品,兴化人官居知府的有35人。与知府同级的四品官还有:按察使司副使26人,大理寺少卿4人,都察院右佥都御史1人。

此外,尚有四品以下,如参议、六部郎中、员外郎、主事等六品以上官员,数以百计。

明朝兴化官员政绩显赫,许多人被载入史册,成为兴化的骄傲和楷模。

明代兴化人考中进士的有571人(其中文进士563人,武进士7人,赐进士1人),以明经荐辟6人,特奏2人。
参考资料:http://www.66163.com/Fujian_w/news/mzrb1/050820/2063.html

1.内阁制的确立
明朝建立初期,职官设置沿袭元朝,中央以中书省、都督府、御史台分掌行政、军事、监察。洪武十三年(1380年),朱元璋撤消中书省,并规定永不设丞相,于是一切政务统归六部,由皇帝直接辖制。因政务繁多,朱元璋从翰林院等文翰机关指派官员加殿阁大学士衔,协助皇帝阅看奏章、草拟诏旨。明成祖时,命翰林院官员入值文渊阁,开始参预机务。仁宗、英宗以后,学士们多是几朝元老,权位愈重,这时内阁已类似唐朝的政事堂了。明世宗嘉靖以后,则“朝位班次,俱列六部之上”,(16)俨然是宰相之职。由于朱元璋有不准设丞相之约,于是人们称大学士为辅臣、阁老,对首席辅臣则称首辅、元辅。由于翰林学士仅为五品官,于是对内阁大学士多加六部尚书、侍郎等衔,以提高其地位,实际并不真管该部事务。凡大学士兼六部尚书者,一般尊称为“阁部”。

尽管内阁大学士类似于过去的宰相,但是仍与宰相有差别。因为内阁并不是一个正式的最高行政机构,六部也不是它的下属部门,内阁仍带有皇帝私人秘书、顾问的性质。内阁的权力主要体现在“票拟”上,即对各处上呈的奏章提出处理意见,根据皇帝旨意草拟诏令,经皇帝批准后交六部办理。另一方面,内阁还要受制于宦官的“批红”。明朝宦官机构有四司、八局、十二监,其中司礼监的秉笔太监可代替皇帝用朱笔批示奏章公文,这叫作批红。这种做法为宦官弄权提供了方便。为此,内阁辅臣们往往也要俯首听命于宦官。

2.明朝的九卿

作为朝廷的诸卿,明清两朝都称为某寺卿,而所谓九卿也有了变化,是专指六部尚书以及都察院都御史、通政使、大理寺卿。

明朝六部的名称和职掌与过去基本一致。废中书省后,六部直接向皇帝负责,地位得到提高,各部尚书、侍郎的官位品级也得到提升。

通政使司设于洪武十年(1377年),以通政使为其长官,掌受内外臣民之奏章建言或举告不法等事,并呈报皇帝。所以这是一个下情上达的机构,起着重要的作用。

大理寺以大理寺卿为首长。明朝大理寺不掌审刑,专门负责对重大案件的复核,这一点与唐宋作为最高审判机构完全不同。但是如遇有重大案件,则由大理寺、刑部、都察院共同审理,称为三司会审。如遇特大案件,又要由上述三法司会同各部尚书及通政使共同审理,称为圆审。

都察院是明朝的最高监察机构,详情见后。

3.明朝的五军都督府

明初原设大都督府,以大都督统领中外诸军事。洪武十三年,为防备军权过分集中,废大都督府,改置中、左、右、前、后五军都督府,各设左、右都督为其长官。五军都督府分别掌管京师及各地卫所的军队,虽统兵,但无调遣权。兵部掌管军官的任免、升调,发布军事政令,但不统领军队。军队的调遣权最终由皇帝掌握。

卫所是明代军队的基本编制单位,其防区在一府之内的设所,一府以上的设卫。各地卫所的军队受所驻省的都指挥使管辖,而各省都指挥使又归中央五军都督府统领。

关于中央朝廷的其它行政机构,过去的诸卿在明朝只保留了五个,其长官也改称“寺卿”,它们是:大理寺、太常寺、光禄寺、鸿胪寺、太仆寺。它们与国子监、钦天监合称五寺二监。此外还有翰林院、宗人府、詹事府、太医院等。

永乐十九年(1421年),明成祖迁都北京,南京称为留都。迁都后,南京原有的各种官僚机构大多保留下来,与北京的中央职官相重复,但南京的一套职官缺少实权,常常被用来安置闲散或遭贬斥的官员。在明朝的政治斗争中,南京各官往往结成势力,与北京方面相角斗。

二、明朝的都察院

都察院为明朝的最高监察机构,以左右都御史、左右副都御史为其正、副长官,掌管内外监察,纠举不法。又依照当时的十三省行政区,划分全国为十三道监察区,设十三道监察御史110人分别监察各地。明朝还建立了御史出巡地方的制度,即御史代表皇帝出巡地方,称为巡按御史,俗称八府巡按。他们品位虽然不高,但权力很大。此外,如地方有重大事故,朝廷要派带都御史衔的官员去处理,权力较巡按御史更大。这些人凡兼管一省行政和民政的称为巡抚;兼管一省军事的称为提督;兼管数省军、政、财的称为总督,仍隶属于都察院。这时的巡抚、提督、总督也还都属于临时差遣性的职务。

与都察院并立的监察机构还有六科给事中,负责稽核中央六部及其它机构事务,还可参与廷议和重大案件的审理。所以给事中虽位卑但权重。

此外如锦衣卫、东厂、西厂,虽有一定的监察职能,但实为特务机关,不能看成是正式的监察机构。

三、明朝的地方官制

明朝地方行政系统为省、府(州)、县三级制。洪武九年(1376年)改行中书省为承宣布政使司,但仍习惯称省。当时除南、北直隶外,全国共分十三布政使司即十三省。布政使司设左右布政使为长官,主管一省民政和财政。同时还设提刑按察使司,以提刑按察使为长官,掌管一省司法刑狱,纠劾不法;设都指挥使司,以都指挥使为长官,掌管一省军事,统领全省卫所。布政使、按察使、都指挥使合称三司,三权鼎立,虽可避免地方专权,但又不易相互配合,所以朝廷又往往派遣监察御史和部院大臣以总督、巡抚、巡按等名义去协调各方,解决问题。

省下设府,相当于宋元时的路。京师的顺天府和南京的应天府以府尹为其行政长官,其余诸府则以知府为长官。

府下设县或州,以知县、知州为长官。另有直隶州,地位与府等同,直接隶属于布政使司。

此外,在西南少数民族聚居区还设有土司,管理当地事务,如宣慰司、宣抚司等以及土知府、土知州、土知县等,都由当地头人任正职,并且世袭。这些特区相当于唐宋的羁縻府、州。

四、明朝的勋爵和品秩俸禄

明朝初年,朱元璋便定下“封建诸王之制”,许多宗室子弟被封为王。明成祖时取消了诸王的政治、军事权力,只保留了他们的经济利益。

除了皇室封王外,文武官员封爵只有公、侯、伯三级,不一定都世袭。

明朝的勋多授予高级官员。文勋有十级,武勋有十二级。

明朝的官品定为九品十八级。又定文散官阶为四十二等,武散官阶三十等。

明初官员俸禄全部给米,偶尔发钱钞。明成祖规定,高级官员以俸禄的十分之四、五发给米,低级官员以十分之七、八发米,余皆发钞。以后由于钞不断贬值,俸禄又有变动。

明朝官员的袍服,除颜色有区分外,对上面的绣花图案也有不同要求。在服色上,明朝规定一至四品为绯色,五至七品为青色,八、九品为绿色。对于官服所饰图案,规定上绣动物,自一品至九品,文官绣鸟类,武官绣兽类。类似这种做法在元朝已经开始实行,当时规定自一品至七品,在不同颜色的官服上要分别绣上大小不同的花朵,八、九品不绣。

都指挥使司为明代地区军事总机构,长官有都指挥使1人(正二品)、都指挥同知2人(从二品)、都指挥佥事4人(正三品),其属有经历司经历(正六品)、都事(正七品)。断事司断事(正六品)、副断事(正七品)、吏目各1人。司狱司司狱(从九品),仓库、草场、大使、副使各一人。行都指挥使司,设官与都指挥使司同。长官之中有一人统司事,称掌印,简称都司,位次在布、按两司之上。《明史•职官志五》说:“都司掌一方之军政,各率其卫所以隶于五府,而听于兵部。”

卫指挥使司设官与京卫同。外卫皆统于都司及行都司。卫以下为千户所,千户所又辖百户所。千户所有正千户1人(正五品),副千户2人(从五品),镇抚2人(从六品)。其属吏目1人。千户所辖百户所10个,共有百户10人(正六品),总旗20人,小旗100人。刑狱则归镇抚掌管。凡卫所皆隶于都司,而都司又分隶于五军都督府。自卫所以下,其官兵多世袭,这是明代特殊制度之一。

都督府的都督名称后来变为空头的官阶,而统兵之官则须别加总兵、副总兵、参将、游击将军、守备、把总等名目。《明史•职官志五》:“总镇一方者为镇守,独镇一路者为分守,各守一城一堡者为守备,与主将同守一城者为协守。又有提督、提调、巡视、备御、领班、备倭等名。凡总兵、副总兵一职均须有公、侯、伯、都督爵衔者充任。其总兵挂印称将军者,云南曰征南将军,大同曰征西将军,湖广曰平蛮将军,两广曰征蛮将军……其在蓟镇、贵州、湖广、四川及儹运淮安者,不得称将军挂印。宣德间,又设山西、陕西二总兵。嘉靖间,分设广东、广西、贵州、湖广二总兵为四,改设福建、保定副总兵为总兵,又添设浙江总兵。万历间,又在临洮、山海增设总兵。至明代末年,总兵官增置繁多,不可胜记。总兵在明代本为无品级之差委,至清代则为正二品的正规武职。

此外,还有军民府、土州、土县,其官员设置,与府、州、县制相同。

据何先生介绍,掌管天津卫的最高官员就是天津卫指挥使,一位正三品的军事长官。何教授说,明朝中央机构在初期设有三公(太师、太傅、太保)、三孤(少师、少傅、少保)。但这些基本上属于荣誉称号而非实授。处理具体政务的是中央设立的中书省,左右丞相总理吏、户、礼、兵、刑、工六部事务。到1380年,朱元璋废除中书省及丞相制,分中书省及丞相权力归属六部,由六部尚书(相当于各部的部长)直接对皇帝负责分理国家诸事。此外还设有具备司法功能的大理寺、相当于现在纪检部门的都察院等一些职能部门。

在地方上,明朝在各省设立布政司,左、右布政使各1人,是本省的最高行政长官;提刑按察使1人,负责司法之事;而本省军事防务的责任就落到了都指挥使肩上。可谓是三司权责分明。

衣:官员前胸成了“动物世界”

历史上,衣服是最能显示身份的东西。明代官服采用补子制度。所谓“补子”,就是一块缝在胸前的布,上面绣上各种花纹。公、侯、伯、驸马的补子绣麒麟白泽,官员是文禽武兽。一品文官绣仙鹤,二品是锦鸡,三品孔雀,四品云雁,以下是鹭鸶、黄鹂、鹌鹑、练雀等。武官一二品是狮子,三四品为虎豹,五品是熊,六七品是彪。其可谓是“大小官员坐满堂,珍禽异兽爬全身”。

食:县官工资发大米

七品官因为官阶低常被称为芝麻官。据了解,明朝官员分为十八级,从正一品、从一品、正二品、从二品……一直到从九品。明朝的县官一般是七品官。

从待遇看,明朝官员的正式工资是历史上最低的。七品知县,每年的名义工资是90石大米(京官领到的俸禄经常是加工好的大米,根据加工好的白米每石160斤,明朝的一斤为590克的说法,一石白米为94.4公斤。),合现在月薪1840元人民币(每斤米1.3元)。但那时发的是货币加实物工资,官员领回家的既有大米、布匹,也有银子和钞票。经过朝廷克扣,加上明朝货币大幅贬值。级别越高的官员,所受的折扣损失就越大。

住:级别高房子大

官员的级别不同,住房的等级也有差异。明朝对建筑规定森严,据《明史·舆服志》记载:藩王称府,官员称宅,庶人称家,住宅建造大小亦受限制。王侯、官员按等级造房,庶人只能造“三间五架”之屋。比如明代的亲王府,分为前后两部分,前一部分有三重殿堂,后一部分有三重宫室,两侧还有跨院,布局像故宫,只是规模要小得多。

行:骑马坐轿各行其道

明朝初年,朱元璋规定,京官三品以上方许乘轿,在京四品以下和在外官员只能骑马,不许坐轿。官员的随从也是多少有别,公爵10人,侯爵8人,伯爵6人,一品官至三品官6人,四品官至六品官4人,七品官至九品官2人。街市军民、做买卖及乘坐驴马行路者,遇见公侯、一品至四品官员过往,要立即下马让道;官员相遇,官阶较低的官员要采用侧立、回避等办法让道。
清朝官员等级分“九品十八级”,每等有正从之别,不在十八级以内的叫做未入流,在级别上附于从九品。
正一品:
文职京官:太师、太傅、太保、殿阁大学士
文职外官:无
武职京官:领侍卫内大臣、掌銮仪卫事大臣
武职外官:无
从一品:
文职京官:少师、少傅、少保、太子太师、太子太傅、太子太保、
协办大学士、各部院尚书、督察院左右督御史
文职外官:无
武职京官:提督九门步军巡捕五营统领、内大臣
武职外官:将军、都统、提督
正二品:
文职京官:太子少师、太子少傅、太子少保、各部院左右侍郎、内务府总管
文职外官:各省总督
武职京官:左右翼前锋营统领、八旗护军统领、銮仪使
武职外官:副都统、总兵
从二品:
文职京官:内阁学士、翰林院掌院学士
文职外官:巡抚、布政使司布政使
武职京官:散秩大臣
武职外官:副将
正三品:
文职京官:督察院左右副督御史、宗人府丞、通政使司通政使、大理寺卿、
詹事府詹事、太常寺卿
文职外官:顺天府府尹、奉天府府尹、按察使司按察使
武职京官:一等侍卫、火器营翼长、健锐营翼长、前锋参领、护军参领、
骁骑参领、王府长史
武职外官:城守尉、参将、指挥使
从三品:
文职京官:光禄寺卿、太仆寺卿
文职外官:都转盐运使司运使
武职京官:包衣护军参领、包衣骁骑参领、王府一等护卫
武职外官:游击、五旗参领、协领、宣慰使、指挥同知
正四品:
文职京官:通政使司副使、大理寺少卿、詹事府少詹事、太常寺少卿、
太仆寺少卿、鸿胪寺卿、督察院六科掌院给事中
京职外官:顺天府丞、奉天府丞、各省守巡道员、
武职京官:二等侍卫、云麾使、副护军参领、副前锋参领、副骁骑参领、
太仆寺马厂驼厂总管、贝勒府司仪长、侍卫领班
武职外官:防守尉、佐领、都司、指挥佥事、宣慰使司同知
从四品:
文职京官:内阁侍读学士、翰林院侍读学士、翰林院侍讲学士、国子监祭酒
文职外官:知府、土知府、盐运使司运同
武职京官:城门领、包衣副护军参领、包衣副骁骑参领、包衣佐领、
四品典仪、二等护卫
武职外官:宣抚使、宣慰使司副使
正五品:
文职京官:左右春坊庶子、通政司参议、光禄寺少卿、给事中、
宗人府理事官、各部郎中、太医院院使
文职外官:同知、土同知、直隶州知州
武职京官:三等侍卫、治仪正、步军副尉、步军校、监守信礮官、分管佐领
武职外官:关口守御、防御、守备、宣慰使司佥事、宣抚使司同知、千户
从五品:
文职京官:翰林院侍读、翰林院侍讲、鸿胪寺少卿、司经局洗马、
宗人府副理事、御使、各部员外郎
文职外官:各州知州、土知州、盐运司副使、盐课提举司提举
武职京官:四等侍卫、委署前锋参领、委署护军参领、委署鸟枪护军参领、
委署前锋侍卫、下五旗包衣参领、五品典仪、印物章京、
三等护卫
武职外官:守御所千总、河营协办守备、安抚使、招讨使、宣抚使司副使、
副千户
正六品:
文职京官:内阁侍读、左右春坊中允、国子监司业、堂主事、主事、
都察院都事、经历、大理寺左右寺丞、宗人府经历、
太常寺满汉寺丞、钦天监监判、钦天监汉春夏中秋冬五官正、
神乐署署正、僧录司左右善事、道录司左右正一
文职外官:京府通判、京县知县、通判、土通判
武职京官:兰翎侍卫、整仪尉、亲军校、前锋校、护军校、鸟枪护军校、
骁骑校、委署步军校
武职外官:门千总、营千总、宣抚使司佥事、安抚使司同知、副招讨使、
长官使、长官、百户
从六品:
文职京官:左右春坊赞善、翰林院修撰、光禄寺署正、
钦天监满洲蒙古五官正、汉军秋官正、和声署正、
僧录司左右阐教、道录司左右演法
文职外官:布政司经历、理问、允判、直隶州州同、州同、土州同
武职京官:内务府六品兰翎长、六品典仪
武职外官:卫千总、安抚使司副使
正七品:
文职京官:翰林院编修、大理寺左右评事、太常寺博士、国子监监丞、
内阁典籍、通政司经历、知事、太常寺典籍、太仆寺主薄、
部寺司库、兵马司副指挥、太常寺满洲读祝官、赞礼郎、
鸿胪寺满洲鸣赞
文职外官:京县县丞、顺天府满洲教授、训导、知县、按察司经历、教授
武职京官:城门史、太仆寺马厂协领
武职外官:把总、安抚使司佥事、长官司副长官
从七品:
文职京官:翰林院检讨、銮仪卫经历、中书科中书、内阁中书、詹事府主薄、
光禄寺署丞、典薄、国子监博士、助教、钦天监灵台郎、
祀祭署奉祀、和声署署丞
京职外官:京府经历、布政司都事、盐运司经历、直隶州州判、州判、
土州判
武职京官:七品典仪
武职外官:盛京游牧副尉
正八品:
文职京官:司务、五经博士、国子监学正、学录、钦天监主薄、太医院御医、
太常寺协律郎、僧录司左右讲经、道录寺左右至灵
文职外官:布政司库大使、盐运司库大使、盐道库大使、盐课司大使、
盐引批验所大使、按察司知事、府经历、县丞、士县丞、
四氏学录、州学正、教谕
武职京官:无
武职外官:外委千总
从八品:
文职京官:翰林院典薄、国子监典薄、鸿胪寺主薄、钦天监挚壶正、
祀祭署祀丞、神乐署署丞、僧录司左右觉义、道录司左右至义
文职外官:布政司照磨、盐运司知事、训导
武职京官:八品典仪、委署亲军校、委署前锋校、委署护军校、委署骁骑校
武职外官:无
正九品:
文职京官:礼部四译会同馆大使、钦天监监侯、司书、太常寺汉赞礼郎
文职外官:按察司照磨、府知事、同知知事、通判知事、县主薄
武职京官:各营兰翎长
武职外官:外委把总
从九品:
文职京官:翰林院侍诏、满洲孔目、礼部四译会同官序班、国子监典籍、
鸿胪寺汉鸣赞、序班、刑部司狱、钦天监司晨、博士、
太医院吏目、太常寺司乐、工部司匠
文职外官;府厅照磨、州吏目、道库大使、宣课司大使、府税课司大使、
司府厅司狱、司府厅仓大使、巡检、土巡检
武职京官:太仆寺马厂委署协领
武职外官:额外外委
未入流:
文职京官:翰林院孔目、都察院库使、礼部铸印局大使、兵马司吏目、
崇文门副使
文职外官:典史、土典史、关大使、府检校、长官司吏目、茶引批验所大使、
盐茶大使、驿丞、土驿丞、河泊所所官、牐官、道县仓大使
武职京官:无
武职外官:百长、土舍、土目
巡抚

明清地方军政大员之一。亦名抚台。以“巡行天下,抚军接民”而名。明朝设置巡抚,起于洪武二十四年(1391)敕遣懿文太子陕西之行。至永乐十九年(1421),吏部尚书蹇义等二十六人分巡各省,安抚军民,询察利病,于是产生了巡抚制度。但在宣德以前,巡抚非专设之官,有事则遣,事毕即还,巡行也无固定的范围。宣德五年(1430),御史于谦、越府长史周忱等六人被擢升侍郎,分抚南北直隶、山东、山西、河南、江西、湖广等处,从此各省常设巡抚官渐成制度。天顺、正德年间,曾两次下诏裁革,但旋即复设。巡抚初设,仅为督理税粮,总理河道,抚治流民,整饬边关,后遂偏重军事。明代巡抚多进士出身,少有举人致其位者,其初,内地巡抚由吏部会同户部推举,边地巡抚由吏部会同兵部推举;嘉靖十四年(1535),始不分内地、边地,由九卿廷推。巡抚的加官一般为都御史、副都御史、佥都御史;兼理军务者,另加提督军务(有总兵官的地方加赞理军务,或参赞军务)的头衔。亦有总督兼巡抚者,合称为“督抚”。在明朝,巡抚虽非地方正式军政长官,但因出抚地方,节制三司(承宣布政使司、提刑按察使司、都指挥使司),实际掌握着地方军政大权,这就可以防止因三司鼎立而酿成的不相统属、运转不灵的弊端。同时,巡抚每年要赴京师议事,也体现了朝廷对地方统辖权的加强。明后期巡抚的易置往往受朝廷门户左右,而最后点定之权又重归权阉,故朝中各种政治力量的更迭,往往影响巡抚的易置。
清因明制,在各省设置巡抚,计有山东、山西、河南、江苏、安徽、江西、浙江、湖北、湖南、陕西、新疆、广东、广西、云南、贵州各一人。其以总督兼者,有直隶、甘肃、福建、四川各一人。光绪三十二年(1906),东三省奉天、吉林、黑龙江改行省,亦各设巡抚一人。
清代巡抚之官级一般为从二品,俱兼兵部侍郎及副都御史衔。是一省最高军政长官。具有处理全省民政、司法、监察及指挥军事之大权。省内自布政使、按察使以下,均为其属官。
泉司即“按察使”
臬台
明、清时按察使的俗称。官名。始于唐初,职在赴各道巡察,考核吏治。至唐睿宗景云二年(公元711年)分置十道按察使,成为常设官职。后曾改称采访使、观察处置使,实为各州刺史之上司,权力仅次于节度使,凡有节度使处则以节度使兼。宋代不设节度使,初以转运使兼领提刑,后别设提点刑狱,遂为后世按察使前身,其职务则与唐观察使有别。金章宗承安四年(公元1199年)改提刑使为按察使,主管一路的司法刑狱与官员考核。元代称肃政廉访使。明初复称按察使,为省提刑按察使司的长官,主管一省的司法。明中叶以后,各地多设巡抚,按察使成为巡抚的属官。清代沿置,隶属于各省总督、巡抚。别称臬台、臬司、廉访。《旧唐书.安禄山传》:“[天宝]三载,代裴宽为范阳节度,河北采访、平卢军等使如故。”《明史.职官志四》:“按察使掌一省刑名按劾之事。纠官邪,戢奸暴,平狱讼,雪冤抑,以振扬风纪,而澄清其吏治。”清钱谦益《列朝诗集小传.高按察叔嗣》:“[嘉靖]三年,仍起前官,出为山西参政,升湖广按察使。”《清史稿.职官三》:“提刑按察使司按察使,省各一人。正三品......掌振扬风纪,澄清吏治。所至录囚徒,勘辞状,大者会省司议,以听于部院。兼领阖省驿传。三年大比充监试官,大计充考察官,秋审充主稿官。”

1、三公、三孤:三公:太师、太傅、太保(正一品)三孤:少师、少傅、少保(从一品)令有太子太师、太子太傅、太子太保(从一品);太子少师、太子少傅、太子少保(正二品)这些均为加官,用来表明受官者的功绩与崇高身份,没有实际管辖范围。

2、六部:吏部、户部、礼部、兵部、刑部、工部(按顺序)六部各设尚书一人,直接对皇帝负责,尚书之下有左右侍郎(副部长)、郎中(司长)、主事等。吏部:负责官吏的管理,考核,升迁等户部:有十三个司,分别管理各地的收支与报销礼部:主管国家凶吉大典,教育与考试,招待外宾,宴劳功臣等兵部:管理天下军政(军令由五军都督府管理)刑部:管理天下刑名。工部:管理建筑、后勤、水利、制造等。

3、督察院:直属于皇帝的监察部门下设左右督御史(正二品)、左右副督御史(正三品)、左右佥督御史(正四品)再往下设十三道监察御史,分管每个省的检查工作(当时中国分十三个省)十三道监察御史与直属于皇帝的六科给事中统称‘科道‘属于言官范畴。

4、六科:分为吏户礼兵刑工六科,每科设督给事中(正七品)、左右给事中与给事中(从七品)。给事中品级虽低,权利很大,皇帝交给各个衙门办理的工作由六科每五天注销一次,如果有脱拉或者办事不力的,六科可以向皇帝报告。六科还可以参与官员的选拔,皇帝御前会议,审理有罪的官员。最为重要的是六科有封还皇帝敕书的权利,皇帝的旨意如果六科认为不妥可以封还,不予执行。

5、五寺:五寺是五衙门的简称,包括大理寺、太常寺、光禄寺、太仆寺、鸿胪寺大理寺:相当于今天的法院,是全国最高上诉机关。与督察院、刑部构成了三法司。太常寺:主管祭祀光禄寺:主管宴享太仆寺:管马鸿胪寺:管招待外宾 。

6、詹士府:詹士府是负责辅助太子的机构设正三品詹士一人,正四品少詹士一人,正六品府丞一人詹士府设左右春坊,司经局,主簿厅 。

7、太医院:太医院是管理宫廷及贵族诊断,制药的,设正五品院使一人,正六品院判二人,正八品御医四人,从九品吏目若干人。

8、翰林院:相当于现在国立大学,干部学院等的综合,翰林院的首长称为翰林学士(正五品),侍读学士两人,侍讲学士两人(从五品),侍读、侍讲各两人(正六品),修撰(从六品)考中状元后就会被授予此职位。编修(正七品)榜眼、探花考中后就会被授予此职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