穷人当家之寡妇难为:为什么法官在出庭时要戴头套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科新闻网 时间:2024/05/05 19:58:02

依照规定,西方的法官必须戴假发,这其中有点故事。假发时尚自法国国王路易十三开始,17世纪尤甚,是社会地位的象征。不少行业也将其作为标志。但法国大革命和美国革命战争涤荡污泥浊水,革命党移风易俗,一扫各种地位、等级的标志,现在只有英国和少数几个国家的法院系统保持这种习惯。英国的法官以及从前英联邦国家和地区,包括香港的法官,头上戴着一个披肩假发,律师戴着小假发,法官和律师都穿法袍,通常是黑色的。这种装饰下的开庭,给人一种非常礼仪化的感觉。据说,法官穿上黑袍、戴上假法,就可以掩去其本来面目,去除私心杂念,成为法治的化身,成为真、善、美的化身。

美国第三任总统杰弗逊批评假发说,他最痛恨的就是英国式的法官的假发,阴森恐怖的小眼睛从假发后面闪着蓝光的场景,简直受人不了。美国也废除了假发和法袍,但后来法袍恢复了。假发、法袍这样的服饰营造的气氛是凸显了法官这种角色的极端重要性,这种职位的极端重要性。法官戴的假发属于官职式假发,表示自己的官职,它要营造的气氛是生怕你看不出来这是假发。所以这种假发戴上去以后给人一种特别"非人化"的感觉,也就是说,戴上假发的人看上去就不是个人了,它体现了要把法官当作非人非神的、半人半神的思想.

当然,现在有些地方要求不一定就是那么严格,有时也会出现没带假发空袍子现象.

戴假发主要是英美法系国家的法官们的习惯,主要是一种象征意义,也可以表达出法官们公平正义的态度。但在大陆法系国家不大适用。我国基本上属于大陆法系传统,没有戴假发的习惯。但在我国的香港,适用的是英美法传统,就要戴假发了。台湾适用民国时期的法律,民国时期的法律主要是从德国与日本移植而来,属于大陆法系,也不戴假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