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角插手工艺品小猫咪:求助!!关于劳动合同!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科新闻网 时间:2024/05/07 13:20:29
我刚与公司签定劳动合同,公司交纳6金.但我现在不想在公司干了,请问应该怎么办?

转载:提前解除劳动合同要不要交违约金

  编辑同志:我去年7月份大学毕业后,与某公司签订“劳动管理协议”,约定我须从2002年11月1日开始在该公司工作5年,如果工作不到5年,每年按1万元支付给公司违约金,5年共计5万元。后因工作不顺利,我于2003年5月份离开该公司,该公司说我必须交5万元,否则不给档案,这使我受到很大损害。请问我该怎么办?
  李克李克:你与公司签订的“劳动管理协议”
  实质是劳动合同。该协议约定你必须在公司工作5年,那么5年就是劳动合同的期限。根据劳动法第三十一条之规定,你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你只有履行这些手续才能合法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并不排除你承担劳动合同约定的违约金。根据1995年12月19日劳动部发布的《关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有关问题的复函》,由于劳动者违反劳动合同有关规定而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依据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劳动合同的约定承担赔偿责任。由于你违约解除劳动合同,你应该向公司支付你提前离开公司的违约金。至于档案问题,根据《企业档案管理规定》的规定,若你与公司劳动关系合法解除,公司有义务在劳动关系结束后一个月内将你的档案关系转到你新的单位或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村民委员会)。
  浙江金土地律师事务所邵小慧律师周金孟律师

提前一个月写书面辞职报告,你和单位都不需给对方任何补偿,但合同另有约定的另当别论。如果是财务或其它重要岗位,一个月交接期不够的,单位可要求你多做一段时间。

那你写辞职报告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