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古帝龙诀薛之芊:请法律人士解答代购房改房屋所有权纠纷问题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科新闻网 时间:2024/04/29 12:50:27
1988年我父亲通过一个亲戚X购买了亲戚X单位原办公楼改为住宅卖给职工的住房一间,当时我父亲把购房款交给了X并由X付款给单位,单位出具的收据付款人为X。因为当时该单位规定只卖给本单位职工,而且不许转让。1999年我父亲和邻居拿单位出具的证明(证明上没写姓名)去当地房管局办理了房产证并交纳了有关契税,房产证上是我父亲的名字。今年年初,我父亲病故。因我在外地工作,房子就一直空着。前不久,亲戚X提出房子是他的,要我把房子交给他,他把房款原数退给我。我很气愤,天下竟有这样无耻的人。但X说他有交款收据,而且房管局在没有房屋买卖协议的情况下给我父亲办理的房产证是无效的。现在我想把房子卖掉,但不知在法律上是否有不妥之处。X说的在法律上能讲通吗?我无法证明当时的房款是我父亲出的。

1、你亲戚可以向法院起诉,或者起诉房屋产权管理部门,要求撤销房屋产权证,或者起诉你,要求确认房屋归他所有。
2、你亲戚必须举证证明,房屋归他所有。如果他的证据不充分,法院不会支持他的要求。
3、事情发生在1999年,你亲戚的诉讼请求应当过了诉讼时效。你也可以在这方面主张。
4、你现在可以卖房,但应当办理过户手续,先把产权办到自己名下。

在该房产证没有被撤销之前,这房子的所有权还是属于你父亲的。
如果你的亲戚说这个房产证是无效的,那他需起诉房管局打行政官司,举出允分证据证明这房子属于他的,法院才能撤销这份房产证。
你现在卖掉房子也是可以的,但因这房产证的名字不是你自己的,而是你父亲的,你还需办理一个继承该房屋的手续,你才可以出售该房屋。

办理房屋产权证就是公示,房子的所有权已经是你爸爸的啦,你不用理会你的亲戚,根据继承法,你去房管局把房产证办了之后就可以出售了。完全没有问题,不用理睬他的,你卖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