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动态表情制作器:求问一些劳动法律问题,公司不让辞职。怎么办?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科新闻网 时间:2024/04/30 03:10:38
我在福建漳州一家公司上班,算是实习吧,还没有满一个月,但是我现在不想在那家公司干了,向它提出辞职,问题是那家公司不肯。不批准辞职就拿不到工资,我现在很为难。现在该怎么吧

5月19日 18:04 不明白你为什么要排除《劳动法》?难道银行不受《劳动法》调整?
你的问题还得沿用《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处理,因此,还得跟你讲《劳动法》。
《劳动法》第31条规定“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确立了劳动者的单方辞职权.劳动者在履行“提前通知义务”后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是行使法定授权,不违反《劳动法》,不构成“违约”。
但原劳动部《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第四条“劳动者违反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对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劳动者应赔偿用人单位下列损失:(四)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的规定,实际是指劳动者提前解除合同的违约金。
因此,如果你与银行签订过劳动合同,且在合同中明确约定了提前解除合同需要支付违约金的话,那么,即使你履行了提前一个月告知的义务,但单位仍有可能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向你主张违约金。反之,单位的做法就侵害了你的合法权益。
因此,在你提出书面辞呈后30天,银行既不与你办理交接,也不予办理解除合同手续的做法是违法的。你可以向银行住所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请求裁决解除与银行的劳动关系,并承担因不及时办理解除劳动关系而造成的经济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