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选超市是哪个国家的:哪位律师能帮我解决拆迁问题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科新闻网 时间:2024/05/11 03:19:31
事情是着样的,我以前是银行职工,在1988年,银行分给我一套前门大栅栏的房子,在1990年,银行又分给我一套虎房桥的房子,可是在1991年,银行提出要收回前门的房子,当时我们在银行的退房证明上面签了字,可在签字后的一段时间,银行并没有来收房子,而且也没有向他们委托收该地区公房费的房管局撤消我们在前门居住的档案,每年,我们依然向房管局交公房费.
现在前门的房子要拆迁了,银行突然说要收回该房,并且,我们曾多次找该地区的拆迁办,他们却说不能确定我门是不是这里的住户,不能和我门谈有管拆迁的问题,要我们到银行核实!经过我和银行房管科的领导交谈,他却说我在退房证明上签字了,所以一定要退,请问,我现在应该怎么办~!~!~!~!~

1、你应当收集证据,证明你直至一直在向房管局交公房费,有收据最好,以证明你是住房的住户。
2、如果银行及拆迁办均不承认,你可以向法院起诉,确认你为该房屋的住户。或者向房管拆迁办申请裁决,如对裁决不能,再向法院起诉。
3、在这件事情上,银行有过错,没有办理撤销手续,另外,银行也没有交相关费用。因此,你可以主张你有该房屋的居住权。

北京的王才亮律师是这方面的专家,可以向他请教。

既然每年还在交公房费 那么也就是认可你的房子的承租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