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叔声律启蒙百度网盘:北京对进京工作的外地学生落户问题有限制吗?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科新闻网 时间:2024/04/26 08:52:50
我们上大学时户口被迁到了上学的地方,现在毕业两年了,想把户口迁出来。有同学在杭州,说杭州有限制,必须是本科生才能落户。不知道北京有没有相关限制?
问题补充:我对户口什么的一些社会问题一直挺迟钝的,所以请大侠们解释的稍微详细一些哦!谢谢啦!
我在郑州上的大学,可以吗?

如果你是今年毕业的,那么已经错过在京落户的机会了,如果是明年或以后有落户北京的打算,可以参考下列规定(每年都会有新的规定,须在年初多留意相关政策):

2006年接收毕业生的要求:
1、引进非北京生源毕业生应为申报过2006年需求的单位;
2、符合规定的单位须在下达的本科生和研究生控制数内接收非北京生源毕业生;
3、各用人单位须在教育部直属院校、其他部属院校、中央与地方共建院校及列入“211”工程的北京地区院校范围引进紧缺专业本科毕业生;引进的研究生须按照学用一致、专业对口的原则进行;
4、引进的毕业生,英语必须达到国家四级以上或成绩达到425分以上。英语专业毕业生必须达到专业四级,艺术体育院校要达到本学校的英语合格成绩;
5、引进的毕业生,学习成绩要优秀,不能有不及格和补考,学习成绩单要有全部已修课程的成绩(三十门以上课程);
6、引进的毕业生应为2006年应届毕业生;
7、严禁用人单位多头申报毕业生,一经发现将取消其在市人才中心的引进毕业生资格,弄虚作假接收将重点查处;
8、根据北京市人事局毕业生就业工作会议的精神,各单位应优先接收北京生源毕业生。对引进的非北京生源毕业生应全面了解情况,优中选优。

北京市2006年引进非北京生源毕业生的毕业学校范围

北京市(49所) 北京电子科技学院、外交学院、中央民族大学、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中国农业大学、北京外国语大学、北京广播学院、北京化工大学、中央音乐学院、中央戏剧学院、中央财经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北京科技大学、北京林业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国政法大学、中央美术学院、北京语言文化大学、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清华大学、石油大学、北京中医药大学、北京邮电大学、北方交通大学、北京大学、国际关系学院、中国协和医科大学、北京体育大学、北京理工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中国新闻学院、中国青年政治学院、北京石油化工学院、北京舞蹈学院、北京信息工程学院、中国戏曲学院、北京印刷学院、北京物资学院、北京电影学院、北方工业大学、北京服装学院、北京工商大学、中国音乐学院、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北京机械工业学院、中国地质大学(北京校区),中国矿业大学(北京校区),华北电力大学(北京校区),中华女子学院。
天津市(8所) 天津大学、南开大学、中国民用航空学院、天津商学院、天津医科大学、天津工业大学、天津轻工业学院、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学院。
河北省(8所)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学院、华北电力大学、河北工业大学、燕山大学、石家庄铁道学院、石家庄经济学院、河北建筑科技学院、华北煤炭医学院。
山西省(4所) 太原重型机械学院、华北工学院、太原理工大学、山西财经大学。
内蒙古(3所) 内蒙古大学、包头钢铁学院、内蒙古工业大学。
辽宁省(23所) 大连民族学院、中国刑事警察学院、大连海事大学、东北大学、大连理工大学、北京体育学院、鞍山钢铁学院、北京航空工业学院、北京大学、北京工业大学、中国医科大学、北京工业学院、北京化工学院、北京建筑工程学院、北京农业大学、北京药科大学、大连铁道学院、大连水产学院、大连轻工业学院、东北财经大学、辽宁大学、辽宁工程技术大学、抚顺石油学院。
吉林省(9所) 吉林大学、东北师范大学、长春税务学院、延边大学、东北电力学院、长春工程学院、北华大学、长春师范学院、长春光学精密机械学院。
黑龙江(8所) 东北林业大学、哈尔滨工程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哈尔滨理工大学、哈尔滨商业大学、大庆石油学院、东北农业大学、黑龙江科技学院。
上海市(19所) 上海外国语大学、复旦大学、同济大学、华东理工大学、东华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上海财经大学、上海交通大学、上海体育学院、上海对外贸易学院、上海戏剧学院、上海水产大学、上海海运学院、上海音乐学院、上海理工大学、上海电力学院、上海第二医科大学、上海大学、华东政法学院。
江苏省(25所) 南京大学、中国矿业大学、河海大学、南京农业大学、中国药科大学、东南大学、中南大学、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南京理工大学、江苏理工大学、南京林业大学、南京经济学院、南京建筑工程学院、江苏石油化工学院、南京化工大学、南京工程学院、南京气象学院、南京审计学院、南京师范大学、南通医学院、南京邮电学院、苏州铁道师范学院、苏州城市建设环境保护学院、华东船舶工业学院、苏州大学。
浙江省(5所) 浙江大学、中国美术学院、中国计量学院、杭州商学院、杭州电子工业学院。
安徽省(7所) 合肥工业大学、中国科学技术大学、淮南工业学院、安徽工业大学、安徽财贸学院、安徽大学、淮北煤炭师范学院。
福建省(4所) 厦门大学、华侨大学、福州大学、集美大学。
江西省(7所) 华东地质学院、华东交通大学、江西财经大学、南方冶金学院、景德镇陶瓷学院、南昌大学、南昌航空工业学院。
山东省(8所) 青岛海洋大学、山东大学、济南大学、青岛建筑工程学院、山东科技大学、山东财政学院、中国煤炭经济学院、青岛化工学院。
河南省(8所) 华北水利水电学院、郑州轻工业学院、郑州大学、洛阳工学院、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郑州工程学院、焦作工学院、中原工学院。
湖北省(16所) 中南民族学院、华中农业大学、华中科技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中国地质大学、华中师范大学、武汉理工大学、武汉大学、武汉体育学院、武汉工业学院、江汉石油学院、湖北汽车工业学院、武汉科技大学、武汉科技学院、武汉化工学院、三峡大学。
湖南省(10所) 中南大学、湖南大学、湘潭工学院、湖南工程学院、中南林学院、长沙电力学院、长沙交通学院、南华大学、株洲工学院、湖南师范大学。
广东省(8所) 华南理工大学、中山大学、暨南大学、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广州中医
药大学、中山医科大学、华南师范大学、华南农业大学。
广西(3所) 广西大学、桂林工学院、桂林电子工业学院。
海南省(1所) 华南热带农业大学。
重庆市(7所) 重庆大学、西南师范大学、重庆商学院、重庆邮电学院、西南农业大学、重庆交通学院、西南政法大学。
四川省(13所) 西南民族学院、西南财经大学、四川大学、电子科技大学、西南交通大学、成都体育学院、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四川农业大学、西南石油学院、成都理工学院、西南科技大学、华西医科大学、成都信息工程学院。
云南省(3所) 西南林学院、昆明理工大学、云南大学。
陕西省(18所)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西安交通大学、长安大学、陕西师范大学、西北农林科技大学、西安体育学院、西北工业大学、西安理工大学、西安统计学院、西北政法学院、西安工业学院、西安建筑科技大学、西安科技学院、西北轻工业学院、西安石油学院、西北大学、西安邮电学院、西北纺织工学院。
甘肃省(5所) 西北民族学院、兰州大学、兰州商学院、兰州铁道学院、甘肃工业大学。
宁夏(1所) 西北第二民族学院。
新疆(4所) 新疆石油学院、新疆大学、塔里木农垦大学、石河子大学

2006年引进非北京生源本科毕业生紧缺专业目录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机械及自动化
建筑工程 信息与通信系统
汽车工程 计算机应用技术
电子科学与技术 计算机软件
道路与桥梁工程 临床医学
护理学 人力资源管理
会计学 市场营销

另外,教育系统引进师范类本科毕业生紧缺专业为:
汉语言文学、数学、英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