绯闻女孩第三季 乐队:懂法律的朋友快来帮帮忙啊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科新闻网 时间:2024/05/03 06:30:30
(第二行"财产保护"改为"财产保全")
根据《担保法解释》第55条的规定,已经设定抵押的财产被采取查封、扣押等财产保全或者执行措施的,不影响抵押权的效力。故抵押在先,查封、扣押在后,抵押权有效。查封、扣押在先,不能设定抵押。
但是,房产的抵押属于依法登记才能生效的抵押,如果该抵押未在财产保全之前登记,不产生法律效力。
如果已经进行了登记,那么,抵押权人由于抵押物权的生效具有优先性,当然可以优先受偿,你只能对剩余的房款求偿,并针对债务人其他的财产进行求偿。
这里的民法原则就是物权优先与债权的民法原则。前提是物权是有法律效力的。所以,你应该尽快了解该抵押是否进行登记生效。如果已经在财产保全之前已经合法进行抵押登记,那么,你就必须寻找债务人的其他可执行财产了。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http://www.law-lib.com/law/law_view.asp?id=516
第五十五条 已经设定抵押的财产被采取查封、扣押等财产保全或者执行措施的,不影响抵押权的效力。
什么叫财产保护啊?是财产保全吧?丙方无权利拍卖房子!因为没有办理抵押登记,所以抵押无效!甲可以申请拍卖房子(但实际执行中有一定限制啊,比如人家欠他1000元,他拍卖人家100万的房子显然不合适,或者对方是低保户没有其他住房,那也不可以拍卖)。丙应该马上向法院起诉。在胜诉后可以从房屋拍卖价款中受偿!(房子价款超过两人的债权啊)
丙方债权的所谓抵押未经登记无效,不具有优先权,乙可申请对该房屋进行拍卖,如果丙此时取得的法院生效判决,可以申请参与分配.
1、如果乙方的房屋为住宅,且乙方仅有此一套住宅,法院不会拍卖。
2、如果乙方有充足其他的房屋居住,或者该套房子非住宅,法院可以拍卖。
3、丙方无权拍卖乙方的房子,丙方只能通过诉讼,最后由法院负责拍卖。
4、由于丙方的抵押权没有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没有法律效力,因此,丙方的债权没有优先权。如果法院将房子拍卖,甲方、丙方按照比例分配。如果乙方还有其他债务,且已经法院判决生效,其他债权人同样可以参与分配。
1、丙方无权拍卖房子;
2、甲方应持生效的法院判决(调解书)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钱归乙方,但乙方要还甲方和丙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