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什么网盘最好用:请问我们应该如何保障自己的权利?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科新闻网 时间:2024/05/09 00:18:12
我们的工作是三班倒的,要做夜班,所以没有正常的双休日.平时上白班的时候工作时间是足足九个小时晚班的通宵班是14,15小时.也没有五一和十一的长假也都没有休息.请问是否违反了劳动法.
1.上厕所前也要事先通报,要没有人一起上,才可以去.因为工作的场所装有监控,只要一少人,就马上找人训话.
2.单位的人事部鼓励我们再学习,允许参加考试可以算公假,但部门却一定要算你是事假或病假.本来就少的可怜的工资再这样一扣就更少了.
3.单位每年有3张算是福利的调休单.但部门却不让我们用,宁可我们请假扣工钱,等到年底这个调休单回收上去,整个部门的调休单再卖给单位里,卖出的钱作为部门的各种办公费用使用.
4.现部门请了个清洁工,但清洁工的工资就要部门员工自己付钱来承但.
请问上面的几点是否合理.我们要怎么样来维护呢?

你们单位的做法是不合法的,你们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由当地的劳动部门进行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四章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三十六条
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第三十七条
对实行计件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根据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的工时制度合理确定其劳动定额和计件报酬标准。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第三十九条
企业因生产特点不能实行本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规定的,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实行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

第四十条 用人单位在下列节日期间应当依法安排劳动者休假:

(一)元旦;

(二)春节;

(三)国际劳动节;

(四)国庆节;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休假节日。

第四十一条
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延长工作时间不受本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的限制:

(一)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胁劳动者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需要紧急处理的;

(二)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众利益,必须及时抢修的;

(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三条 用人单位不得违反本法规定延长劳动者的工作时间。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第四十五条 国家实行带薪年休假制度。

劳动者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第八十九条
用人单位制定的劳动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九十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的,由劳动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并可以处以罚款。

第九十六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由公安机关对责任人员处以十五日以下拘留、罚款或者警告;构成犯罪的,对责任人员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二)侮辱、体罚、殴打、非法搜查和拘禁劳动者的。

可以向当地劳动部门举报;也可以直接申请劳动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