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种洗面奶清洁力强:关于生育保险的一些问题,急!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科新闻网 时间:2024/04/30 00:10:53
公司有交生育保险,但是是去年10月份才开始的,我是今年8月份生小孩,那到时候还没交满一年的保险费用,网上查过资料说生育保险要连续交满1年才能享有的,那我是不是到时候就拿不到生育保险了啊?补交可不可以的啊?或者我满一年后再申请可以吗?

1.<<生育保险条例>>规定的很清楚:第十条 女职工同进符合下列情况时,享受生育保险;
(一)连续工龄满一年以上;
(二)结婚、生育符合《婚姻法》及有关法规规定。
第十一条 女职工生育保险基金支付项目及标准。
(一)正常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由社会保险机构,按女职工所在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支付给女职工所在单位,单位再按生育女职工产假前月工资标准支付给本人。剩余部分留给企业,不足的由企业补齐。
(二)分娩前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治疗费和医疗费。由社会保险机构支付给每个生育女职工。其中产前检查费100元,正常接生费300元(难产、双胞胎接生费500元,剖腹产接生手术费800元)。超出上述标准的医疗费及药费,由单位报销。
第十二条 女职工休满产假后,由单位填报《生育保险金报销单〈,持户口簿、准生证、出生证(或婴儿死亡证明)、独生子女证、医院证明(难、顺、剖腹产)及职工工资花名册,到社会保障机构办理生育保险金结算手续,当年费用当年结清。
2.一般地生育保险由单位交纳,个人不可以参加生育保险.
3.看看<<生育保险条例>>吧.上面说的很清楚了!! 抓紧到当地的社会保险部门咨询一下最好!!看是否有更好的办法!

对,拿不到生小孩的保险了,因为条件不够,楼主也了解到了。
即便可补缴,但也能再申请享受,对此社保也有规定要事前或事中备案的,因为楼主已结束生产,所以不可以再申请了。

用人单位参加生育保险当月,生育保险待遇按以下办法衔接:
3、女职工尚未完成生育分娩的,参保前发生的产前检查费由用人单位支付,参保后发生的产前检查费、生育医疗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产假剩余天数的生育津贴由生育保险基金按《规定》第十七条标准计发。

这是天津的规定,不过你肯定没有做妊娠登记,问一下社险能不能补登,我想报销没问题,这件事越早解决越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