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s1.6弹道优化脚本:一道国际贸易的题3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科新闻网 时间:2024/05/04 06:36:29
6、2000年4月6日,香港某公司(卖方)和中国大陆某公司(买方)在广州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在卖方接受买方报价的基础上,双方约定买方向卖方购买日本生产的汽车零配件和维修设备。合同的总金额为15万美元,分批装运,最迟不应晚于5月15日装船发运。卖方对产品的质量保证期为货物到达目的地后12个月。
合同签订后,卖方于4月13日电话通知买方,由于香港市场的日本产汽车零配件短缺,且价格猛涨,询问可否接受其他国家的产品。买方于4月15日回函称,同意在保证产品质量的前提下,接受台湾或韩国产品,并要求立即供货。双方未就改变零配件产地条件后的产品价格问题进行协商。4月23日,卖方向买方提供价值20万港币的产品,买方因外汇问题,仅先行支付15万港币。
货到后买方进行了检验,7月22日取得商检部门的检验证书。经中国商检部门的检验,上述零配件均系中性产品,包装及零件上均未标产地,8月3日,买方致函卖方,称该批货物非日本产品,要求换货,如不能换货,则要求退货,并要求卖方承担有关费用损失。卖方回函称,买方已同意接受非日本产品,不能以产品为非日本产而索赔。8月12日,买方再次致函要求赔偿,卖方回函称,货物已经海关检验,货证相符,买方在货物入库前已详细检查,核对,且已经投入使用,因而再次拒绝赔偿。
卖方因一直未收到货款,于2000年10月提起仲裁。
遭卖方拒绝,买方在2001年月8月将货物再次送交检验机构检验,证明其存在诸多缺陷,系发货前已有。

题目可能没有完,但根据我的经验,仲裁将如下:
双方已签约,并通过函件完成了合同的修改,对未修改的价格部分仍按原合同执行。
如货物质量确实有误,那么卖方需要退款,并可以裁定其余未履行的合同部分失效。

不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