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fmpeg faac:团体抢劫罪最少能判几年?能保释吗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科新闻网 时间:2024/05/05 06:27:26
有未成年的
那成年的能判多少?
能保释吗?

我是专门从事刑事辩护的律师,根据刑法规定和我 办案经验,你说的情况属于严重暴力犯罪,肯定是要判刑的.具体结果要看案件的细节和辩护律师如何辩护.其中,未成年属于从宽的情节,应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总体而言,由于抢劫犯罪的暴力性的特点,你说的情况不太乐观,保释的难度相当大 。建议尽早委托刑事辩护律师介入提供法律帮助和辩护.有需要可以进一步联系我.祝你们好运.

第二百六十三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别老是考虑保释的问题,很难的!要的主要是关系和案情!严格说已经不是法律问题了!至于判几年,那看作用、地位、情节、后果,从免于刑事处罚到死刑!

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最少是三年。

团伙抢劫属于共同犯罪的一种,如果是主犯,即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这里的犯罪集团指三人以上为共同实施犯罪而组成的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对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其他主犯则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或者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如果是从犯,也就是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就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一般情况下当然成年人是主犯,会判重一些。

在未成年人参与的情况下,如果该未成年人不满14周岁,则不承担抢劫的刑事责任,那么由指挥或教唆他成年人承担该未成年人的行为的刑事责任,因为此时未成年人没有责任能力,相当于成年人的犯罪工具,理论上称之为间接正犯。

如果该未成年人已满14周岁,则由他自己承担刑事责任,但如果其他犯罪人对他有教唆行为,那么按照刑法第二十九条规定:教唆他人犯罪的,应当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处罚。教唆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应当从重处罚。

量刑的原则就这些,具体能判多少,要看个案了。

至于保释,就是取保候审了,具体条件刑事诉讼法有如下规定:

第五十一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由公安机关执行。

第五十二条 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申请取保候审。

第五十三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

第五十四条 保证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与本案无牵连;
(二)有能力履行保证义务;
(二)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
(四)有固定的住处和收入。

第五十五条 保证人应当履行以下义务:
(一)监督被保证人遵守本法第五十六条的规定;
(二)发现被保证人可能发生或者已经发生违反本法第五十六条规定的行为的,应当及时向执行机关报告。
被保证人有违反本法第五十六条规定的行为,保证人未及时报告的,对保证人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十六条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三)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四)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未违反前款规定的,取保候审结束的时候,应当退还保证金。

第五十八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第六十条 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而有逮捕必要的,应即依法逮捕。
对应当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如果患有严重疾病,或者是正在怀孕、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可以采用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的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