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王淡淡的永远百度云:请法律方面的专家解难题!谢谢!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科新闻网 时间:2024/05/10 08:02:51
您好!我的侄女[9岁]因为正常的感冒而嗓子肿痛,在楼下的社区诊所[个人所开]进行静脉注射!点的前2天没有什么事情,而到了第三天的时候点到第二组一半的时候孩子发现冷,随后高烧,最后抽!出现了医学里的紫癜反应!家人就要带着上医院!在诊所的时候护士告诉没有事情!就在那里进行所谓的“抢救”!后来看见孩子实在不行了转到了医院!而最终没有挽回孩子幼小的生命,而走了!最后医院下的结论是药物不洁而造成的!处理的结果是私自解决!我在此想请教的是,病人家属与社区诊所虽然达成私下解决,现在该诊所还在进行营业,难道上一及的医疗机构就不对该诊所进行,道义上的整治吗?

你可以向当地的医疗行行政部门反映,要求或者委托医学会对该事故进行医疗事故鉴定,医疗事故分为四级,如果鉴定后认定该诊所存在医疗事故,则应对患者亲属给予相应的赔偿.私下的协议如果规避了法律有关规定,协议当属无效,仍可要求赔偿.

即便取得了赔偿,你们仍然可以要求医疗事故鉴定,如果赔偿未达到标准,还可以起诉,如果诊所属于证照不齐,可以向当地卫生局举报.

你有权依据国家关于医疗机构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向相关的行政主管部门投诉举报。

是医疗事故了,协议无效,可以直接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