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21年历史事件:难道肇事者借口家里穷就可以对受害者不闻不问吗?不管受害者的生死吗?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科新闻网 时间:2024/04/28 19:29:27
我父是交通事故(5.31日)受害者,6.14日责任认定书判定机动车付全部责任,但肇事者拒绝签收责任书至今,又不出任何医疗费用。我父还在医院昏迷,治疗资金严重缺乏。肇事者甚至连交警组织的谈判都不参与。请问我该怎么办? 车没有入保险。
医院诊断我父为严重头颅损伤。现还在医院,可资金缺乏,医院已经对病人采取了非人道的停药,停护理手段。更可气的是肇事者(20岁)态度强硬的拒绝任何协商和谈判.如果判决书因肇事者家里没有抵押财产难以执行,法院是中止执行?还是等到什么时候发现他有财产了就可以继续执行呢?

可以通过法律的途径让他那出钱,因为如果他借口没有钱的话可以用他的房产作为资金的来源,因为再法律上可以用房子以大换小的方式取得其中的差价,来姿付款项……
有过很多的相同案例

碰到这种情况及时起诉吧。可以申请先予执行。
同时找找对方财产,能保全的先保全,别让有限的财产再转移了。

如果肇事者不愿意承担医疗费,可以像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可以依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申请先予执行。由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其财产,以支付你父亲的医疗费。

附:民事诉讼法的相关条文

第九十七条 人民法院对下列案件,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先予执行:
(一)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医疗费用的;
(二)追索劳动报酬的;
(三)因情况紧急需要先予执行的。
第九十八条 人民法院裁定先予执行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不先予执行将严重影响申请人的生活或者生产经营的;
(二)被申请人有履行能力。
人民法院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申请人败诉的,应当赔偿被申请人因先予执行遭受的财产损失。

立即向法院起诉,最好同时申请查封对方财产(起码查封车辆),如果无法协商,那么这是唯一的途径。

如果真是没有钱也没有办法啊!你能怎么样啊?法院判决有上千亿的执行不了啊!

向肇事者的住所地法院提出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