兽王争锋混世精灵:关于刑事案件的问题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科新闻网 时间:2024/05/03 05:26:24
被告人被前房东以盗用网号上网,以至于造成房东网络超时,超时费用为1743元。当时前房东也没有查,三个月后,有刑警到被告人那里把他和他女朋友两人带走去问话,然后到那里被告人就承认,并且也在第二天把欠房东的1743元房费全部赔偿,可是现在人还是看守所被刑事拘留,今天已经第十五天,我们去预审科问询处那里问,他们只说还在预审,让在家里等消息,有什么办法能让人快点出来?请求您帮帮我们!这种刑事案件一般会被判刑吗?

我是专门从事刑事辩护的律师,根据刑法规定和我的办案经验,你说的情况属于盗窃犯罪,而且达到了北京1000元的立案标准,所以会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不过,好在罪不算中,按照刑法规定,三年以下有期徒刑。退赃给受害人对你们是有利的,可以作为辩护理由。最终是否会判刑以及判刑结果主要要看律师的辩护情况了。希望你们好运。有需要可以进一步联系我。
下面是法律条文:

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盗窃金融机构,数额特别巨大的;
(二)盗窃珍贵文物,情节严重的。

第二百六十五条 以牟利为目的,盗接他人通信线路、复制他人电信码号或者明知是盗接、复制的电信设备、设施而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你好象没说是北京的吧
我们这里追究刑事责任的标准是2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