望京林之雨团购:犯罪的三个基本特征之间的关系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科新闻网 时间:2024/05/02 20:23:56

我国刑法中犯罪概念有以下三个方面的特征:
(1)犯罪是危害社会的行为,即具有一定的社会危害性。行为的社会危害性是犯罪最本质的特征。我国刑法之所以将某种行为规定为犯罪,是因为该行为危害了我国刑法所保护的社会主义社会关系,具有社会危害性。如果某种行为根本不可能给社会造成危害,就不可能构成犯罪,更不可能加以惩罚。如果某种行为虽具有一定的社会危害性,但是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也不能认为是犯罪。因此,没有社会危害性,就没有犯罪,社会危害性没有达到相当程度,也不构成犯罪。
(2)犯罪是违反刑法的行为,即具有刑事违法性。刑事违法性是犯罪的法律特征,是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在法律上的表现,犯罪是危害社会的行为,但并非危害社会的行为都是犯罪,只有为刑法所禁止,并具有刑法所规定的犯罪构成要件,即达到了一定严重程度的行为,才能构成犯罪。其他具有社会危害性的行为,如民事、经济和行政的违法行为,只能适用有关法律加以调整,而不能适用刑法,认定为犯罪。
(3)犯罪是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即具有应受惩罚性。犯罪行为同其他违法行为一样,都要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对于违反刑法的犯罪行为来说,则要承担刑罚处罚的法律后果。应受刑罚处罚也是犯罪的基本特征之一,如果一个行为不应受刑罚处罚,就意味着不是犯罪。
犯罪的三个基本特征是紧密结合不可分割的。社会危害性是犯罪最本质的具有决定意义的特征,而其他两个特征是由社会危害性派生出来的。正由于三者存在着这样的关系,所以它们都是犯罪的基本特征。

我国刑法中的犯罪具有以下三个基本特征:(1)严重的社会危害性。犯罪是具有严重社会危害性的行为。所有的违法犯罪行为都是具有社会危害性的行为,而犯罪行为是违法行为中最重要的部分,其社会危害性程度要重于一般违法行为,因而严重的社会危害性是犯罪的基本特征之气。(2)刑事违法性。犯罪是触犯刑事法律的行为。只有当危害社会的行为触犯刑法的时候才构成犯罪。行为的社会危害性是刑事违法性的基础,而刑事违法性是社会危害性在法律上的体现。(3)应受刑罚惩罚性。犯罪是应受刑罚惩罚的行为。犯罪是适用刑罚的前提,刑罚则是犯罪的法律后果,应受刑罚惩罚性应是犯罪的一个基本特征。
犯罪的以上三个基本特征紧密结合,缺一不可。严重的社会危害性是后两个特征的基础,缺乏此基础,刑事违法性和应受刑罚惩罚性便不能存在。但如果没有刑事违法性的法定量化,严重的社会危害性就没有衡量的尺度。而如果没有应受刑罚惩罚性,前两个特征
便失去最终的归宿,也难以显示犯罪行为与其他违法行为在法律后果方面的区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