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显成教授:入职所交押金问题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科新闻网 时间:2024/05/04 14:22:24
在入职时和所在单位签了一年的合约,且交了2000多块钱,我现在想离职,请问这2000多块钱还能要回来吗?(是餐饮单位)
我还想请教一个问题,我在入职的时候合约上有写每个月交两百块的食宿费.满一年返还,我一共是交了一年的费用2400块,我现在还不满一年要离职,且合约只有单位有一份,我这里没有.这种情况我的钱还能要回来吗?请指教,谢谢!

不合法,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在招聘过程中,不得向劳动者以任何形式收取抵押金。你可以要求单位返还抵押金,如果不行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举报,同时可向劳动仲裁部门申请仲裁。

单位收取押金的行为违法,你可以向劳动监察举报或直接申请劳动仲裁。

要是不给你可以举报他们!
收取押金是违法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