照烧鸡排炒面:能不能辞工?该怎样找劳动部门协商?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科新闻网 时间:2024/05/12 16:22:39
如果进一个工厂,试用期是三个月.如果在这个试用期间觉得这份工作不满意的话可不可以向老板提出辞职如果老板式不批准或不给予结算工资的话,该怎么办?如果要找劳动部门的话,该要那些程序?就是说该怎么找?谁能告诉我:地址就在深圳市龙岗坪山镇.该到哪儿去找相关部门谢谢!

在试用期内,你辞职无需征得用人单位的同意,你告知用人单位后就可以离开。如果用人单位不结算工资,你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反映或者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去劳动部门反映情况时你要准备好一些资料,如你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合同或者是你的工卡等可以证明你要这间工厂工作的证据。
你应该去找深圳市龙岗区的劳动局,具体地址你可以打电话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