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然气的空燃比:法案例分析题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科新闻网 时间:2024/04/29 07:43:40
甲、乙、丙三人达成一个书面协议,约定各自出资2万元开饭馆,盈余亏损均分。饭馆装修时与宏达装饰公司签订合同,所欠装修款在饭馆开张后一年内归还。1996年7月18日饭馆开张营业,经营半年后一直未盈利。由于甲和其他合伙人的意见不一致,便提出退伙,乙、丙不同意。甲于1997年2月底提走其出资2万元自行退出。乙、丙重新制定了饭馆的经营策略,为招揽顾客,招聘了四川名厨,推出了四川火锅系列,但苦于资金不足,又向张三借款2万元,约定于1998年1月1日还款。张三虽同意借款,但提出一个条件:若饭馆盈利,除了还本息之外还应将所得利润分其一份:若不盈利,乙、丙届时还本付息。经营到年底,饭馆不仅没有盈利,还亏损了1万元。1998年2月1日,宏达公司向乙、丙索要欠款,张三也起诉要求乙、丙还本付息。法院把两案合并审理。问:此案依法应如何处理?为什么?

甲作为合伙人应当承担宏达公司的债务.张三约定的属于一个保底条款,是无效的.
这是经过专家指点的~~~~~~
呵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