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狮市交通管理大队:中国九年义务减免学费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科新闻网 时间:2024/05/07 03:22:43

在1986年,我国就已颁布义务教育法,宣布实行九年制义务教育

1986年4月12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并于1986年4月1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38号公布,自1986年7月1日起施行。

第一条 为了发展基础教育,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根据宪法和我国实际情况,制定本法。

第二条 国家实行九年制义务教育。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本地区的经济、文化发展状况,确定推行义务教育的步骤。

第三条 义务教育必须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努力提高教育质量,使儿童、少年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为提高全民族的素质,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建设人才奠定基础。

第四条 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第五条 凡年满六周岁的儿童,不分性别、民族、种族,应当入学接受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条件不具备的地区,可以推迟到七周岁入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