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柏豪好听的国语歌:聘任制公务员在受到行政警告处分后就要被解聘吗?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科新闻网 时间:2024/05/06 05:26:23
我一个朋友是聘任制公务员,最近由于挪用了四千多元人民币(但事后马上主动还款,并及时交代错误,态度很是诚恳),而可能面临解聘险境.我不是很清楚新颁布的<公务员法>的惩戒条款是否也适用于聘任制公务员,按<公务员法>,行政处分包括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显然解聘从某种意义上说属于开除之列,难道聘任制公务员不能范一点错吗?范一点错就要走人,而不给改正的机会吗?另外,先前,我朋友因工作表现突出,而得到了现在的岗位,但由于她的竞争者和她上司关系又很好,因此,她上司本身就对她有意见,只是由于我朋友平时工作认真负责,年年为单位争得先进,她上司也找不到理由说她.这个事情的发生正好给了他报复她的机会了,还主动向人事部门反映"情况",真是"墙倒众人推",因此我朋友患上了重度抑郁症(正规医院医师诊断结果),那么在这期间单位可否对其做出行政处分,并解聘呢?还有,聘任制公务员在病假6个月后是否自动被解聘呢?
我挺替我朋友冤的,以前她的工作特别不错,谁见了都伸大拇指,可就因为这事而可能被解聘,甚至被逼患上了重度抑郁症,真是竹篮打水一场空啊!不说她以前的贡献有多大,为单位挣得的荣誉有多少,单说这因为一时疏忽而挪用的四千多元人民币(虽已自觉交还,但毕竟也是范了错误),说不好听点,那些貌似廉洁奉公的检察人员有几个能扪心自问地说,自己没拿老百姓的一毫一厘啊?范了错误是应该受到惩罚,可这个代价也太大了吧,更何况她再差3年就该退休养老了.
现在事情已立案,但还没处理,我也不是很懂公务员法,但我很同情她,希望能替她咨询一下,看该如何补救才能保住晚节,而不被解聘.还望兄弟姐妹们能给一些建议!哎,真希望好人有好报啊.

行政警告处分是不会被辞退、开除的(好象记大过的才可辞退)

另外挪用四千多元人民币,只要不是用做非法活动,一般不够(刑事)立案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