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市图书馆 网络:我国的公民可以组成社会团体吗?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科新闻网 时间:2024/04/29 16:41:51
就是结党和结社的自由,

社会团体是指中国公民自愿组成,为实现会员共同意愿,按照其章程开展活动的非营利性社会组织。只要是中国公民都可以按照《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的程序和条件,申请组建社会团体。社会团体是指我国公民行使结社权利自愿组成,为实现会员的共同意愿,按照其章程开展活动的非营利性社会组织。包括各类使用学会、协会、研究会、促进会、联谊会、联合会、基金会、商会等称谓的社会组织。
  申请筹备社会团体时应当向登记管理机关提交的材料:
  (1)筹备申请书(一式两份);
  (2)业务主管单位审查批准筹备的文件(一式两份);
  (3)社会审计机构的验资报告;
  (4)办公场所使用面积、期限和所在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等情况的证明材料(一式两份);
  (5)发起人和拟任负责人的基本情况、身份证明(一式两份);
  (6)章程草案(一式两份);
  (7)其他需要说明的材料(一式两份)。
  申请成立社会团体应当具备的条件:
  (1)50个以上的个人会员或30个以上的单位会员;个人会员、单位会员混合组成的,会员总数不得少于50个;
  (2)有规范的名称和相应的组织机构;
  (3)有固定的住址;
  (4)有与其业务活动相适应的专职工作人员;
  (5)有合法的资产和经费来源,全国性的社会团体有10万元以上活动资金,地方性和跨行政区域的社会团体有3万元以上活动资金;
  (6)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不具备上述条件中的任何一条,均不能申请成立社会团体。
  成立社会团体应当具备法人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