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霆战机无尽模式活动:交通事故精神损失赔偿以及人身伤害赔偿咨询!!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科新闻网 时间:2024/04/27 21:33:16
尊敬的律师大人,您好!我是海南软件学院大2学生,2005年学校放暑假,我乘学校承包海南省汽车公司的汽车回家,路上发生交通事故,导致我双小腿开放(粉碎)性骨折!住院两个月还没有康复学校领导医生及就要求我回学校修养,结果耽误了我整个学期的课程.回学校后校领导及老师不予理睬,学校作为第三方监护人迟迟不肯解决这次事故,到06年7月份学校还没有给任何答复.也没有做伤残坚定,我想请问一下我现在应该怎样要求我的人身伤害赔偿以及精神损失赔偿??谢谢各位律师,本人不胜感激!!!!

人身伤害的诉讼期间是一年内,自人身损害发生之日起计算,你确信没有超过该期限吗?
如果没有超过期限,那你先去做伤残鉴定或是起诉(如果时间来不及的话),然后以治疗所发生的实际费用以及评残的结果为依据要求海南省汽车公司赔钱。
只有提起违约之诉的话不能够请求精神赔偿,只能提起侵权之诉才行,这场交通事故的责任方是谁,就向其提起侵权之诉,这样才能够最大限度地保护自己的权益。

实践中的做法是你或者你的父母对交通肇事者起诉主张权利!

以车主/司机等为被告提起民事诉讼。

到法院起诉司机和车主。赔偿项目及标准为: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费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
护理费: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
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
住院伙食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伤残等级,按照所在省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按20年根据伤残等级比例计算。
因为你没有工作,不能主张误工费。

第二十八条 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