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西足球队成员2017:没领取结婚证 但有了孩子 法律是否承认为结婚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科新闻网 时间:2024/05/04 16:33:15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
第五条 未按婚姻法第八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诉到人民法院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
?一?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
?二?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第一条 当事人起诉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当事人请求解除的同居关系,属于婚姻法第三条、第三十二条、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并依法予以解除。
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因此1994年2月1以后才在一起的,国家就不承认事实婚姻了,如果有孩子、财产问题,可以请求法院处理。
如果是94年以后发生的事情,就属于非法同居。没有法律效力.现在法院不会受理你们的离婚诉讼.需要先补办结婚登记手续,才会受理.否则,只能按接触同居关系处理.建议到律师事务所和律师细谈.
象你哥和你嫂子这种情况,因为没有领结婚证,所以不受法律保护,只能算是同居关系。即使起诉,也只能要求法院解除同居关系,而不能要求离婚。对于子女的抚养按婚姻法的相关规定处理,对于财产按共有财产分割。
不能起诉离婚,因为根本不算结婚了
最多因为财产分割问题起诉。
他们不会被判离婚,因其没有登记结婚,其婚姻关系并不成立,只是事实婚姻,所以他们没必要去法院诉讼离婚,可以就财产分割协商,协商不成可以就财产分割提起诉讼。
如果是94年以后发生的事情,就属于非法同居。没有法律效力.现在法院不会受理你们的离婚诉讼.需要先补办结婚登记手续,才会受理.否则,只能按接触同居关系处理.建议到律师事务所和律师细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