弈城围棋手机版2.0:散打比赛的仲裁制度是怎么样的?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科新闻网 时间:2024/05/11 15:19:04
散打比赛的仲裁制度是怎么样的?有哪些组成部门?有什么缺陷吗?

以下是02年中国武术散打王争霸赛规则片段:

  仲裁委员会及其职责

  6.1 仲裁委员会的组成

  设主任1名 委员2名或4名。

  6.2 仲裁委员会的职责及有关规定

  6.2.1 仲裁委员会在争霸赛管委会的领导下进行工作。主要受理参加比赛的运动员对裁判人员有关违反竞赛规程、规则的判决结果有不同意见的申诉。

  6.2.2 接到申诉后,应即时进行初步调查,根据初步调查的结果立即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的决定。

  6.2.3 决定予以受理的申诉,应立即进行处理。

  6.2.4 根据申诉材料提出的情况,必要时可以复审录像,进行调查。召开仲裁委员会讨论研究。开会时可以吸收有关人员列席参加,但其他人员无表决权。仲裁结果必须经超过半数以上的委员同意方为有效。

  6.2.5 作为复审的录像只能是仲裁录像,不得以其他录像作为仲裁依据。

  6.2.6 仲裁委员会成员与申诉人员具有关联关系时,应予回避。

  6.2.7 对申诉材料提出的问题,经过严格认真复审,确认原判无误,应维持原判;如确认原判有明显错误,可以改判。

  6.2.8 仲裁委员会作出改判决定时,应同时向争霸赛管委会提出对负有责任的裁判人员进行处理的建议。

  6.2.9 仲裁委员会的裁决为最终裁决。

  6.2.10 除仲裁委员会外,其他任何组织和个人无权改变裁判结果。

  6.3 运动员向仲裁委员会提出的申诉内容,必须是裁判针对自己的直接的不公正裁判行为。

  6.4 运动员如果对不公正裁判行为进行申诉,必须在该场比赛结束后30分钟内向仲裁委员会以书面形式提出。

  6.5 每场比赛的申诉抵押金为2000元。如申诉正确,全部退回;如申诉不正确,抵押金作为优秀裁判员的奖励基金。

  要说缺陷的话,6.4这一条有一个细节,就是要求30分钟内可能时间短了点。
  还有6.28也有一丝问题,虽然是为了警诫裁判员公正判决,但是散打比赛节奏激烈时有些误判也无可厚非。因此如果明显是误判而非黑哨,则没必要处理裁判员。不过处理决定里应该也包括“口头警告”吧?如果这样的话,那就没什么问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