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夏地理传奇:上技校(进厂)前担任过民办教师在退休时是否计算工龄?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科新闻网 时间:2024/05/07 14:26:48
我们进厂(即1977年3月上技校)前曾在原籍担任过民办教师数年。工作了几十年,今年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现最关心的是:我们曾担任民办教师工作期间到退休时是否给予计算工龄的问题。
进厂以来我单位按照广西区劳动局桂劳险便字[83]32号“关于民办教师工龄计算问题的复函”,均给予我们在任民办教师工作期间和技校毕业后工作期间合并计算为工作年限(工龄),并享受增资和服务年限津贴。但今年区社保所来人审档,审档人按照国教委(86)教计字179号文,“《关于民办(代课)教师工龄计算问题的请示》的复函”为由,认为:我们没有继续从事教育工作,原任民办教师工作期间不予计算工龄。
但我们认为179号文是国家教委针对教育系统的民办(代课)教师如何计算连续工龄问题的答复,文件中并未提到 没有继续从事教育工作 的国家正式职工在任民办教师工作期间不予计算工龄的说法。我们认为:由于不同的审档人对文件的理解水平不一致,给出了不同的结论。
我们认为虽然我们没继续从事教育工作,但我们也应同样享受这时段的工龄!退休时应该给予计算而不应该给予否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