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枝欲孽1和2有联系吗:为什么古代“三尺”指法律?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科新闻网 时间:2024/05/06 06:30:16
这是汉语文化学方面的问题,望多多指教

纸发明以前,法律条文刻在三尺竹简上,故而“三尺”又指代法律。
  臧使者枉用三尺,以仇一言之憾。——明·高启《书博鸡者事》 或语公:“此弄臣,奈何窘之’公奋曰:‘吾知有三尺,何知弄臣’”——明黄道周《节寰袁公传》

古代法律写在三尺长的竹简上,这就是最早的法律书籍。"三尺"是法律的代称。如"臧者枉用三尺"(《书博鸡者事》)

三尺,指法律。因为古代把法律写在三尺长的竹简上,这就是最早的法律书籍。

如《史记·酷吏列传》:“周曰:‘三尺安出哉?’”
裴骃 集解引《汉书音义》:“以三尺竹简书法律也。”
前蜀 韦庄 《和郑拾遗秋日感事》诗:“俭德遵三尺,清朝俟一匡。”

现有成语目无三尺 指不把法制放在眼里。形容违法乱纪,胡作非为。

三尺,指法律。古代把法律写在三尺长的竹简上,故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