贝多芬有多少个序曲:我在某县党委部门任正科级领导,全家已落户厦,爱人小孩均在厦工作、就读,我欲调往厦工作,有何政策规定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科新闻网 时间:2024/05/05 02:03:35

市政府:http://www.xm.gov.cn/
厦门人才 :http://www.xmrc.gov.cn

厦门人事有“人才调动”、“事业单位招聘人员”、“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聘任”等业务,都旨在为我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保障

关于跨市人才流动的办理程序

(一)我中心代理单位接收外地人才的办理程序:

1、申报程序:

立户单位申报材料→中心审核后发函调档→中心审查档案并报市人事局审批→通知当事人领取调令→当事人回原工作地转移人事关系→当事人在规定时间内到市人事局和人才中心报到。

2、申报材料:

< 1>必备材料:

⑴单位报告 (接收单位简介及申请调入理由,本科或中级职称以上者可免)

⑵ 在职人员(至今仍在调出单位上班或保留人事关系人员)提供: 商调函 (由原工作地人事主管部门发出)和 《人才调动审批表》 (一式三份,须加盖调出单位和原所在地人事主管部门及调入单位公章)

非在职人员(已办理了辞职、辞退、自动离职、除名等人员)提供: 离职材料(需加盖档案管理单位公章) 和 “重新录用审批表 ”(一式三份,须加盖录用单位公章,此表可登录“厦门人才网”下载或到我中心服务台购买)

⑶毕业证书(有职称者同时提供职称证书)

⑷ 婚姻证明(已婚者提供结婚证;离婚者提供离婚证和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书;未婚者提供未婚证明或声明)

⑸计生证明(有独生子女证的提供独生子女证;有两个以上子女的提供其户籍地计生部门出具的无违返计生证明;未育的提供未育证明)

⑹户口簿(有随迁的须同时提供随迁人户口簿)

⑺ 考核与体检 (由接收单位掌握,发现问题如实申报)

< 2>个别材料:

⑴须迁移户口的,加附《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

⑵ 有随迁人员的,配偶随迁,加附配偶无工作单位的相关证件(注:只能迁移配偶的户口,不能转移配偶的社保);离异父母的子女随迁,加附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书;丧偶的子女随迁,加附配偶死亡证明。

⑶属夫妻分居的,加附在厦一方的工作单位证明和户口簿。

⑷ 一方是工人的,如需同时办理调动手续,加附 “ 工人调动表 ” 和 “ 协调表 ” 。

⑸ 大中专学历的,如非本市常住户口,加附在厦劳动合同和社保凭证。

⑹属照顾父母的,加附父母身边无子女证明和派出所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

⑺ 知青或其子女,加附盖有档案管理部门公章的 “ 知青登记表 ” 复印件及派出所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

⑻ 属部队家属的,加附部队师 (旅) 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批准的 “ 随军家属审批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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