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梦梦到手被毒蛇咬:非法带枪支和刀具但是没有伤害人会被判多少年刑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科新闻网 时间:2024/05/11 05:57:22

不具备配备枪支的人员携带枪支或者虽有权配置强制的人员但不是在规定的时候携带枪支依法构成非法携带强制罪。
附刑法条文:
第一百二十八条 【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罪、非法出租、出借枪支罪】违反枪支管理规定,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依法配备公务用枪的人员,非法出租、出借枪支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依法配置枪支的人员,非法出租、出借枪支,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单位犯第二款、第三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个人观点:非法持有枪支罪

非法持有枪支罪与非法携带枪支危及公共安全罪的区别

非法携带枪支危及公共安全罪要求行为人明知自己携带的是枪支仍然进入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并且已经危及公共安全、且情节严重,该罪属于有特定场所限制的“持有型犯罪”。

对于先非法持有枪支后携带枪支进入公共场所危及公共安全的认定:
从广义上说“非法携带枪支”也属于“非法持有”,因此从本质上说行为人只基于一个罪过(一个概括的故意)实行了一个危害行为触犯了不同罪名,此时应属“想象竞合犯”,按“从一重处断”原则处理。
但是我国刑法在这两个罪的刑罚规定上不尽合理。刑法第128条规定:“……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刑法第130条规定:“非法携带枪支、弹药、管制刀具或者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蚀性物品,……危及公共安全,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可见非法携带枪支危及公共安全罪的法定刑明显低于非法持有枪支,因此应“从一重处断”以非法持有枪支罪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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