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源有什么好玩的景点:请问在工厂怎么样也不同意员工辞工是合理的吗?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科新闻网 时间:2024/05/06 00:50:32
我进了一家工厂做了一个多月了,那里是小型加工厂,里面需使用化学物的一种叫《三氯乙烯》的洗板水,沾在皮肤上对人体有害处,也有好大的臭味,让人感觉反胃,从而我身体吃不消瘦了一大圈而我去辞工却不批,三翻两次找借口推辞,导致我自离丢了半个月的工资,这样的厂可以告劳动局吗?

根据劳动法规定,员工离职自递出辞职书后一个月后后即可离职,一个月后工厂无权再强制要求你留厂,不管他是否同意你辞职,都要足额发放你的工资,扣发工资更是不合法。但是如果你没递离职书只是口头辞职的话,很难找出证据来证明你是因他们推辞才自离的,我个人觉得证据不足,很难告倒这家工厂。
如果你有疑问也可以咨询你所在地的劳动局,或者咨询全国劳动保障热线12333问一下。

如果你要告,
1可以去当地的劳动仲裁庭提请仲裁(必须先仲裁,后才能上法院)
2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大队举报

不过,估计你那里的相关部门执行力度都很差

另外再补充一点:
如果你那个自离是自动离职的意思,
就算是那个意思,按劳动法的规定,一般也不能扣工资的。
拖欠工资,企业赔得更多
员工提出辞职,你企业一般没有不批的权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