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下无双 陈奕迅 版权:关于民事责任的案件,我不会解啊,快点帮帮我啊~~~谢谢了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科新闻网 时间:2024/05/08 11:40:12
案件的经过是:李某饲养一狗,并曾几次咬伤人。2000年1月2日早晨张某带4岁的女儿格格出门,走到院子,适逢其侄儿陈强来张某家借花筛,张某、陈强便回屋去取花筛,女儿仍在院子里,手拿馒头吃着。突然,她被窜进院里的李某的狗咬到,并尖声喊叫。家长闻声赶到,发现女儿格格已满脸是血。于是立即叫来在本乡医院工作的医生刘某治疗。刘某给其缝了18针并做了包扎,花了医疗费400元。2月15日,格格死于破伤风。问:格格死亡的民事责任由谁承担?为什么?
我还是不太明白啊,刘医生为什么要负责任呢?能不能详细帮我分析一下啊?

撇开时效的问题不谈,这么大的事,怎么可能不起诉
因为死因是破伤风,那么就是说刘医生的伤口处理有失误了.
此案应该是狗的主人李某承担主要的责任,而医生刘某因存在过错也应该承担次要的赔偿责任.

1 诉讼时效已过,建议协商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