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礼主题ppt模板:请教个位法律界大腕:关于加班费的法律问题。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科新闻网 时间:2024/05/10 12:46:15
我在国家政府部门是一名临时电工,我与他们签署了劳动合同,我在那里工作了3年,但在这3年期间,他们却并没有按照劳动法的相关规定来给我加班费和补助。也没有加班以后进行串休的做法。我现在想知道,我应该通过什么样的途径来要回我应得的加班费,怎样才能维护我做为一名普通劳动者的权益!
谢谢!

你好!首先我很同情你作为一名普通劳动者所遭遇的一切.我并不是什么法律界大腕,但我想帮助你,想通过寥寥数语对你有所启发.
首先作为国家政府部门竟然会出现如此情况,无异于知法犯法,实在令人痛心疾首,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即使是政府部门也该还普通劳动人民以公道.
其实,只要有证据证明你加班而无相应报酬的事实存在,就可向有关劳动部门进行检举投诉.
最后是自己要有必胜的信心,相信自己的合法收益将得到保障,<<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是保障我国劳动人民的根本大法,有了它,还有人民的政府作为你强大的后盾,就没有什么伤害劳动人民利益的问题得不到解决.
赶紧行动起来吧,愿你早日为自己讨回公道.

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举报也可以直接申请劳动仲裁,但有一部分可能已经超过仲裁时效,建议联络当地律师处理.

去投诉或者仲裁吧。仲裁时效是60天,所以你大部分的加班费都可能过了仲裁时效了。

去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申请劳动仲裁,保护自己合法权益!

去劳动监察大队投诉。会有结果